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中心 (略) (沿海南 (略) )道路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行政审批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11日 至 2024年9月13日
二、联系电话:0574-*
三、通讯地址:丹东街 (略) 878号
四、联 系 人:石磊
五、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心 (略) (沿海南 (略) )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象山县丹西街道
3、建设单位: (略) (略)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奉川 (略)
5、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9月11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象山县中心城区,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沿海南线, (略) ,道路总长987.83m。主要建设内 (略) 、 桥梁、 综合管线、 照明、 交通标志标识等附属设施。
项目建设主要涉及九顷河、西大河,具体涉河涉堤情况如下:道路AK0+042.821处,设2孔5.5m跨九顷河钢筋砼箱涵1座。箱涵单孔净宽5.5m,高3.3m,总宽12.65m。涵体地基采用松木桩。箱涵总净跨11m,与规划河道斜交,斜交11°,设计箱涵顶面高程3.65m,顶板底高程3.10m,设计底板顶高程-0.198m。道路AK0+947.885处,新建跨西大河桥梁1座。采用2×10简支梁桥,桥梁宽39m,净跨18.44m,设计桥面高程4.82m~5.01m,梁底标高4.0~4.19m,设计河底高程0.00m,规划河道正交。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桥台为重力式桥台和灌注桩基础。
项目占用水域情况:跨九顷河箱涵(东经121°52′56.*″北纬29°26′19.*″)工程占用河道水域面积836.5m2,占用水域容积2091.0m3。跨西大河桥梁工程(东经121°53′21.*″北纬29°26′39.*″)占用河道水域面积203.5m2,占用水域容积783.5m3。经复核,项目共计占用水域面积1040m2,占用水域容积2874.5m3。
项目占补平衡补救方案措施: (略) (略) 相交处西北(东经121°54′19.*″北纬29°26′35.*″)、仇家山村内(东经121°53′53.*″北纬29°25′52.*″)、仇家山村西南侧(东经121°53′44.*″北纬29°25′39.*″)三处河道水域扩挖上下游河道进行水域补偿,分别补偿水域面积528.6m2、376.1m2、205.9m2,补偿水域容积1321.5m3、1053.0m3、553.0m3。项目共计补偿水域面积1110.6㎡,水域容积2927.5m3。补偿方案实施后,可实现水域占补平衡。水域补偿措施时间为2024年11月。
象山县水利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