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略) 令第423号)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印发< (略)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自人社函〔2018〕383号)精神,我局对申报的用人单位(企业)2023年度劳动保障情况进行了书面审查并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举报 (略) 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取得的用人单位(企业)上一年度信用记录,对73户用人单位(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综合评价如下: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为A级用人单位(企业)15户,B级用人单位(企业)58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富顺县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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