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提质扩容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QT0802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嘉荫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提质扩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嘉发改发[2023]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提质扩容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按实际情况共分三期进行建设,分别是(一)一期为企业孵化研发中心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3218.68平方米,包括新建企业孵化研发中心3148.48平方米,新建消防泵房建筑面积70.20平方米,建设场区道路、绿化、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外网工程及配套建构筑物等。
(二)二期为小微企业孵化基地项目和 (略) 政配套工程项目。
1、小微企业孵化基地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7729平方米,包括新建1#生产车间7200平方米,2#生产车间/多功能孵化间5770平方米,3#共享仓储11592平方米,4#生产车间/多功能孵化间6840平方米,5#生产车间/多功能孵化间6840平方米,6#生产车间/多功能孵化间7410平方米,7#15T锅炉房810平方米,燃料库567平方米,消防水池、消防泵房700平方米及场区道路、绿化、给排水、暖通、电气等配套设施。
2、 (略) 政配套工程项目。项目道路全长5.466公里,道路宽8-14米;新建给水泵站一座,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
(三)三期为内涝强排站建设项目。在永安西河末端新建一座强排站,设计流量为10m?/s,水泵机组采用两用一备模式,并对原有闸门进行改造。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提质扩容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建设用地报批咨询(包含各类建筑竣工测量、不动产登记宗地图测绘、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表土剥离方案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等)、防洪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工程质量检测及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报建报批、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勘测工作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内容及工程设计相关的其他专业服务;
2.6.4工程监理: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2.6.5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6建设用地报批咨询:完成本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包含各类建筑竣工测量、不动产登记宗地图测绘、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勘测定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表土剥离方案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等;
2.6.7防洪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本项目防洪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等工作内容;
2.6.8工程质量检测:完成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及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200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179.20万元、工程勘察费123.60万元、工程设计费259.38万元、工程监理费212.66万元、造价咨询费117万元、建设用地报批咨询费227.16万元(各类建筑竣工测量30.636万元、不动产登记宗地图测绘32.658万元、成片开发方案编制34.392万元、勘测定界28.974万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26.352万元、表土剥离方案编制26.952万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3.196万元、环境影响评估24万元)、防洪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45万元、工程质量检测3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
3.1.2工程勘察: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级或以上资质;
3.1.3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资质;
3.1.4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
3.1.5工程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具备相应条件下可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但只允许兼任一个专业;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可由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2.3工程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可由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2.4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可由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2.5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可由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2.6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可由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如为联合体,则拟派人员均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人员),提供以上要求的相关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2年12月到2023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7本次招标不对项目咨询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拟配备人员的专业、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并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相关专业,建筑专业监理机构人员配备须符合《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须提供人员配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3.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2月27日17时00分到2023年03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时间及方式
6.1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嘉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黑龙江嘉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略) 朝阳镇神州龙路199号
联系人:张 泉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田 原
电 话:*
2023年02月27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