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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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2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2,807,19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1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安居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设项目施工 补遗【01】号 一、现将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0.7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修改为“?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处理。”。 二、现补充完善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1.1 市场价格波动 (略) 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以《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24年第3期信息价为基准,可调材料为:钢材、水泥、砂石、碎石、砖、混凝土 、沥青混凝士、管材、水泥稳定层。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钢材、水泥3%,其他材料的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钢材、水泥3%,其他材料的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过钢材、水泥3%,其他材料的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过钢材、水泥3%,其他材料的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过钢材、水泥3%,其他材料的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三、现补充完善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后)的 30% 。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定合同后一周内,开工之前。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预付款扣回时间:在进度款支付达到签约合同价的40%时开始扣回预付款。扣回方式:在进度款中分三次等额扣回,当期应支付的进度款不足以抵扣当期应扣回预付款时,当期不支付进度款,进度款累计到下一期支付,直至能抵扣应扣回的预付款,预付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全部扣回 。”。 四、现补充完善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承包人在完成当月进度计划所列工程内容及工程数 量的前提下,方能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以发包人和监理人现场共同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并同时提供民工工资兑现承诺后拨付到已完计量工程的 80%,在本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完毕,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 8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 97%,另 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资金利息),待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无缺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质量证保证金申请后 30 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 五、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广 (略) 2024年4月19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