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泰顺县2023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粮油单产提升项目实施计划和补助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3〕203号)文件精神,经实施主体申请,有关乡镇审核,泰顺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协商,并经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拟终止泰顺县绿泽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农用蓄水池项目,涉及项目补助资金共6.*元,终止后,项目补助资金按原渠道退回,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8日,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联系,联系电话:0577-*。
附件:泰顺县拟终止部分2023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明细表.docx
泰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