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长汀县散葬烈士墓集中安葬点建设项目拟设计方案变更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8日。
公示内容:
1.为了能更好地保障烈士墓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烈士墓地的长期稳定运行,同时能突出烈士纪念性质和重要性,增强纪念园区的视觉效果和氛围,拟将陈列馆建筑层数二层更改为三层;建筑占地面积1089㎡更改为969.6㎡;总建筑面积1919㎡更改为2742.6㎡;计容建筑面积1919㎡更改为2742.6㎡;建筑高度9.45m更改为15.35m。
2.为了满足消防规范要求,拟新增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层数为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为地上3m;占地面积45.43㎡,总建筑面积211.31㎡;计容建筑面积45.43㎡。
3.因为场地限制取消服务中心及管理房。
办公地点:长汀县横岗岭7号
联系电话:0597-*
联 系 人:黄先生
附件:1.变更后的总平面图
2.变更后的建、构筑物的平面、立面、剖面图
长汀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