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报来《磁铁矿湿式尾矿提砂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磁铁矿湿式尾矿提砂工程技改项目位于霍邱经济开发区 (略) 厂内。建设分级提砂厂房、粗粒砂仓、矿浆池、污水池和1#充填站给矿泵,配套布设尾砂及污水输送管道。项目总投资780.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理磁铁矿湿式尾矿153万吨的能力。
2023年6月26日,霍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该项目进行备案(项目编码:2305-*-07-02-*)。根据《报告表》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管道输送尾砂浆,带水湿式旋流和筛分加工,产品进仓密闭储存,并对厂区洒水降尘,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中浓度限值要求。
(二)旋流器组溢流水随筛下料浆优先用于井下充填,多余排至尾矿库与尾矿回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地坪冲洗废水经旋流分级系统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池,不外排。
(三)优化厂区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暂存、转运、无害化处置工作。废润滑油和废旧铅酸蓄电池,分开单独存放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运集中处置。
三、规范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申领工作,并公开相关信息。
五、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请霍邱县经信局和霍邱经济开发区管委加强对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霍邱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和县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性监察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2023年7月11日
抄报: (略) 生态环境局
抄送:霍邱县经信局,霍邱县应急局,霍邱经济开发区管委,霍邱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站,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安徽长 (略) 。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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