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产权单位名称: (略) 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项目内容: (略) 海门区三星镇废旧物品资产残值
3、项目简介: (略) 海门区三星镇废旧物品资产残值,具体数量如下(参考):
序号 | 设备品名 | 单位 | 数量 | 总重量(吨) | 购置日 |
1 | 垃圾压缩机 | 台 | 1 | 约12 | 2014.04.11 |
2 | 垃圾压缩机 | 台 | 1 | 约12 | 2016.08.03 |
4、挂牌底价:总价45840元(低于本挂牌底价的报价无效),最终以实际总重量×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二、招标方式:公开挂牌、资格后审、现场书面竞价。
1、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直接成交,该竞买人即成为本项目的竞得人,成交价为本项目的交易底价。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现场书面竞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及成交价,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三、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月12日15:00—2023年1月29日09:30。
四、竞买人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09:00至2023年1月29日09:30。
2、报名地点: (略) 海门区三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区三星镇纺都大道北、秀竹路西侧,叠石桥商务大厦东裙房217室)。
3、竞买人的竞价报名资格: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4、竞买人的竞价报名材料:
4.1、法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的有效身份证。
4.2、自然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待验证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
5、投标报名方式: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或个体工商户本人或自然人本人亲自按时前来投标报名并递交报名资料。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交易保证金:
1、本项目的保证金数额:20000元。
2、交易保证金递交方式:竞买人在投标报名时须将足额的交易保证金递交给本项目转让人,保证金应当以现金递交,其他方式无效。
3、交易保证金退还: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待合同生效后退还,其它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待本项目竞价活动结束后退还。但如竞买人(含竞得人)在本项目交易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不诚信行为除外,其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现场出面竞价:
1、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月29日上午09:30。
2、竞价地点: (略) 海门区三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区三星镇纺都大道北、秀竹路西侧,叠石桥商务大厦东裙房217室)。
3、竞价次数:本项目竞价次数只设一轮。
4、竞价方式:各竞买人现场独立填写竞买报价函,竞买报价应当不低于本项目的交易底价,否则该报价无效。
5、竞得人及成交价确定方式:报价有效且最高的竞买人即为本项目的竞得人,其的报价为本项目的成交价。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且最高的有效报价,则由该报价的竞买人继续竞价,直至决出唯一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止。
七、 履约时间、地点
1、履约时间:接到转让人通知后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范围内提货清运完毕,每逾期一天罚款2000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交易地点:产权人指定地点。
八、 付款方式:*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净残值总价一次性全款提交至转让人账户。
九、其它事项:
1、本次竞价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瑕疵及实际数量,成交后不得反悔。
2、竞价成交后,竞价标的的接受、保管、运输、安全等一切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且在标的物的拆卸、吊装、搬运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操作规程操作,并承担所涉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设备毁损、人身安全事故及其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3、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3、各竞买人应当连续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
4、投标报名有关的《现场勘查承诺书》、《投标报价单》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出租人(盖章): (略) 海门区三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