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相关单位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1日15时至2023年11月12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 http://**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
本次拍卖标的物包括:
哈密东明纸业加工厂名下的24项房屋建筑物、17项构筑物、38项机器设备、10项电子设备、存货在库周转材料13项以及位于哈密石油基地的厂区工业用地一宗。
起拍价:300万元,保证金:50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
二、本次拍卖会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的方式。
三、竞买人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及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
1、竞买人在网上了解标的情况,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在约定期限内及时缴纳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2、竞买人在线下咨询后,到拍辅机构办理保证金交付及竞买手续;
3、交付保证金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3年11月10日19时。
四、预展时间:自2023年10月12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止。
五、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八、特别提醒:
1、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实物资产以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买受人应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果拍卖后发现非因委托方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权证情况,委托方和拍辅机构不承担责任。
2、此次拍卖标的房屋建筑物24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及厂房,办公室、锅炉房等生产及生活用房。其中厂房及办公宿舍二间有公房产权证,登记在哈密 (略) 名下(能否办理后续产权登记及过户问题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有关部门!),其余房屋建筑物均无房屋产权证(因地上附着物不具备登记条件,买受人需按照现状取得房屋,后续产权登记事项及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介意者慎拍!);构筑物17项:主要是围墙、地坪、大门及各类生产处理池等;管道沟槽3项:为排水、蒸汽及回水管网;电子设备10项:主要为空调、打印机及电脑等;机器设备共计38项:主要由造纸机及配套设备、复卷机及配电动力设备等组成;存货-原材料10项:主要为轴承、轴套及切纸机刀片;存货-在库周转材料13项:主要为办公生产用消耗品。目前哈密东明纸业加工厂已停产,资产建设购置、闲置时间较长。
3、厂区土地使用 (略) 国用(2008)第0621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6年8月26日,哈密东明纸业加工厂于2008年9月以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用途实际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9697.21㎡,容积率<1,宗地外达到通路、通电、通水、通讯和宗地内场地平整的“四通一平”条件。(厂区以南15340.55平米工业用地为哈密领先房 (略) 所有,不在此次拍卖范围内!介意者慎拍!)
4、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在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目前,哈密东明纸业加工厂已停产,厂区有工作人员对委托评估资产进行看管维护,资产建设购置、闲置时间较长。管理和维护等有关费用自成交之日之前的由哈密东明纸业加工厂承担,自成交之日之后的由买受人承担。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的税金、财产过户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相关税费的交纳及财产权证的办理由买受人自行完成。
十、竞买保证金及价款的支付
1、竞买保证金缴至下列账户:
户 名:新疆中鼎 (略)
账 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2、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至下列账户:
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 (略)
账号:*14
开户行:农行新星兵团分行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将于5日内不计息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张法官 0902-*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苏女士 *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新疆中鼎 (略)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