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上溪镇斯何溪重点山洪沟治理(斯何村段) | (略) 上溪镇斯何村 | (略) 上溪镇人民政府 | 本项 (略) 上溪镇斯何村属于航慈溪流域,本次斯何溪治理河长1.5km,治理工程起点位于斯何村,终点位于岩口水库库尾。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长度约1.9km,河道疏浚长约1.5km,改造加固堰坝6座、拆除阻水堰坝1座,拆建阻水桥梁4座,新建人行便桥1座等。 | 无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生生态: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管理,严禁随意破坏植被,植被破坏影响在可控范围内。临时占地、施工便道等在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复垦复林。 2、水生生态:①加强监管,严格按环保要求施工,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防止影响水生生物生境的污染事故发生;②施工时临时堆场尽量设置在远离附近水体的地方,同时对堆场采取防冲刷措施,如加盖雨棚、采用袋装耕植土围护,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等措施;③本工程围堰的建设与拆除等涉水建筑物施工应尽量在枯水期进行。 3、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围堰排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治理区,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村庄公共厕所或租赁房屋的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 4、声环境:施工场地合理布置;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设置施工围挡。 5、大气环境:治理区实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和暂不开发土地临时绿化等“七个百分百”。 6、固体废物:施工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淤泥、沉淀池污泥等外运至政府指定处理场进行综合利用。一般废包装材料统一集中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7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