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清河镇天桥村部建设项目(二次)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略) 清河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7日 10: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2号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8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鹤臻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清河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清河镇清华大街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鹤臻*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鸭江路135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海涛* |
项目概况
(略) 清河镇天桥村部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M-JA-2023-42
项目名称: (略) 清河镇天桥村部建设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略) 清河镇。
2.3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0月23日,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6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2.7 预算金额86.684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相对应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 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3.6业绩认定: (略) 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详见《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及吉建管〔2020〕13号)和关于进 (略) 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3.7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相关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至 2023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 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下载,在填写投标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开标时凭纸质版回执递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清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清河镇清华大街99号
联系方式:王鹤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鸭江路1357号
联系方式:刘海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鹤臻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