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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财政局 2025 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B*)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略) ,永胜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胜县财政局 2025 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永胜县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 元/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胜县财政局 2025 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永胜县财政局 2025 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
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下午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将所有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扫描制作成 PDF 格式文本发送至邮箱, (略) 名
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即可。并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或转账至代理机构以便获取文件(费用
200 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张海波;联系电话:*(邮箱:*@*63.com);
开户名(全称):云南 (略) ;开户银行: (略) (略) 北
辰支行;账号:*;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汇款凭证。(注:未根
据本公告要求的方式、时间进行报名及确认的磋商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不能参与
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 (略) 开标室(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 (略) 开标室(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
七、其他
永胜县财政局 2025 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永胜县财政局 2025 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联系采购代
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10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YB*;
2.项目名称:永胜县财政局 2025 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要求及分包要求:整体磋商,整体成交,不得分包;
5.标段划分:不划分,只设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预算金额:¥* 元/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8.最高限价:¥* 元/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9.资金情况:已落实;
10.采购需求:1.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和辅导;2.绩效事前评估;3.绩效目标审核和管理;4.
绩效监控管理;5.绩效自评审核及抽查;6.绩效评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五章 项目需求与服务要求”。
11.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制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1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3 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间【1】因政策调整,致使项目
不能继续执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成交)人的组织工作进
行监督、考核,采购人对中标(成交)人工作进行考核调查,考核调查未达到要求的,采购
人有权终止合同;【3】根据采购人考核制度,考核调查合格的,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
意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
欠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2)供应商须提供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不满 1 年的,自行提供情况说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09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下午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所有报名所
需提供的资料扫描制作成 PDF 格式文本发送至邮箱, (略) 名称、联系人和联
系电话即可。并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或转账至代理机构以便获取文件(费用 200 元,售后不
退)。
联系人:张海波;联系电话:*(邮箱:*@*63.com)
开户名(全称):云南 (略)
开户银行: (略) (略) 北辰支行
账号:*
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汇款凭证
(注:未根据本公告要求的方式、时间进行报名及确认的磋商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不能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递交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
(2)递交地点:云南 (略) 开标室(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
村 1 栋 2 号)。
备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及 U 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视为撤回响
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http://http://**/)发布。
注:本次公告 (略) 站上发布, (略) 站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胜县财政局
地 址:永 (略) 154 号
联系方式:0888-*
联系人:李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
联系方式: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波 沈鹏飞
电 话:087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胜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胜县财政局
地 址:永 (略) 154 号
联 系 人:永 (略) 154 号
电 话:08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 (略) 云波五社新村 1 栋 2 号
联 系 人: 张海波 沈鹏飞
电 话: 087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