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略)8
二、项目名称:中江县大西街小学校校舍加固、改造及附属工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板桥街319号
被投诉人1:中江县大西街小学校
地 址: (略) 中江县凯江镇大西街16号
被投诉人2:中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中江县凯 (略) 东段618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 (略)
地 址: (略) 通江县诺江镇壁州大道85号1栋1单元10楼2号
四、基本情况
(略) (略) 不服中江县大西街小学校校舍加固、改造及附属工程(项目编号:N(略)8)作出的质疑答复,2024年10月28日通过快递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9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
四川 (略) 未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参与随机抽取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小企业申明函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与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库供应商基本信息公布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明显不符合,供应商应该其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使用不实信息资料参与抽取。第三十条规定供应商提供不实信息参加采购活动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投诉事项2:
竞争性磋商评审小组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予以驳回。
中 (略)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