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东 (略) 管理人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咨询机构的公告
(第3号)
(略) 叙 (略) 于2023年11月28日以(2021)川1521破申3号裁定 (略) 东 (略) 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以(2023)川1521破4号决定 (略) 东 (略) 清算组为管理人。牛建国为负责人。
现管理人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比选审计、评估咨询机构,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东升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9日,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住所地: (略) 南岸戎州路西段右侧长茂综合楼四单元,法定代表人:彭燕华,注册资本:93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93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
目标公司主要资产为柑子园C-1-2-2地块(南岸东区柑子园街与戎州路之间,柑子园街东侧)内编号为YSR2009-13面积为11696平方米(约17亩)的土地开发权。该宗土地为“毛地”方式出让,项目名称为“东方名苑”,分为二期开发建设。东方名苑一期用地面积约6亩,现已完成开发建设并出售。二期用地面积约11亩,尚未完成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未进行开发建设。
二、比选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
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全面审计
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对东升公司自成立到2023年11月28日重整受理日期间的会计账册、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税务申报资料进行全面审计,认真做好清产核资的各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这次的清产的全面工作,并按时出具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2.破产审计
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对以下破产法规定的事项发表审计意见:
(1)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有无下列行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
(2)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有无下列行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3)股东是否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是否有抽逃出资的行为。
(4)对债务人工程所涉款项收支及结算、集资款收支、重要诉讼案件所涉款项清理、借用个人名义进行的款项收支等事项进行清理,发表审计意见;
3.其他工作
(1)协助管理人接管、清理会计账册等,协助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逐笔提出书面意见,应管理人要求提供相关依据。
(2)对应收债权予以清理核实,并逐笔提出书面意见和提供债权成立的依据。
(3)在东升公司破产重整程序 (略) 报税等日常财务服务,为管理人履职活动所涉财务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4)在管理人履职结束前,出具管理人履职期间破产费用的审计专项报告。
(7)应管理人要求配合造价、评估、税务咨询机构的工作;
(8) (略) 与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二)评估机构
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清算价值评估报告
(1)对债务人的全部存量资产现状条件下的清算价值(快速变现)进行评估;
(2)对经司法文书确认或经管理人确认的债务人其他资产的清算价值(快速变现)进行评估;
(3)对管理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目录或担保文书载明的担保财产、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对债权人权利有重大影响的资产,须分别进行清算价值(快速变现)的评估。
2.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对债务人的全部存 (略) 场价值评估报告。债务人的主要资产为在建工程,因重整的需要,评估在建工程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假设开发法是指预计评估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三、比选程序
1.本公告将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发布;
2.自本公告首次发布当日起至第7个工作日17时00分为资格确认时间(遇全国范围法定节假日顺延至首个工作日),凡在该期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取得现场陈述资格,为候选中介机构;
3.资格确认期间结束后,管理人将组织执业机构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中介机构评选委员会召开中介机构比选会,综合评比中介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以及企业过往业绩、破产案件经验、本案工作方案及计划、报价等因素,择优确定中选中介机构;
4.确定中选中介机构后,管理人将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中介机构应当在“中选通知书”中签字确认。
四、报名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2.中介机构及其拟指派的工作人员在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处罚,无失信信息;
3.具有从事并完成破产案件工作的经验,报名中介机构须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转委托;
4.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曾为债务人及 (略) 提供过相关有偿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参与本次比选;
5.为保证工作效率,参选的审计机构须保证案件办理期间随时有至少3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6.为了保证评估结论的公信力,参选的评估机构须提交入选全 (略) 电子信息平台或在册的证明;
五、报名提交的材料
报名中介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原件);
2.中介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指派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业绩、破产案件工作经验;
3.中介机构及案件负责人具备破产案件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4.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期限;
5.报价函,采用固定包干价的方式,并分别对各部分工作进行分项报价;
6.《报名承诺书》(原件)。
上述书面材料一式*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
报名中介机构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可取消中选资格,不得参与重新组织的比选,以后也不得参与管理人执业机构举办的任何比选。
为了保证全程留痕,上述材料须同步发送至本公告载明的管理人邮箱,否则无效。
六、关于服务费用的特别事项说明
由于债务人极度困难,暂也无法公开融资支付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故本次参与比选的各中介机构在工作成果交付后可能无法立即取得报酬,报酬的取得须按破产共益债权或破产费用渠道列支,在债务人财产可以支付时优先于其他破产债权随时支付。请参选机构仔细斟酌慎重决定,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延期支付的条件。
七、特别事项说明
1..中介机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本次比选确定中选机构各1名,备选机构各1名(如有)。
八、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收件人:东升管理人,电话:*,地址: (略) 叙州区南岸街道第082号邮箱,邮编:*,电子邮箱:*@*q.com)。
2.书面材料最后交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当日起至第7个工作日17时00分(以邮寄系统录入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
2.报名承诺书
(略) 东 (略) 管理人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