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石墨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明村镇小张戈庄村西15 (略)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 |
项目概况: | 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增建筑面积1200m2。 (略) 北侧新建仓库1座,将原仓库3间隔成仓库3、GS车间及仓库6;原烘干车间间隔成烘干车间、筛分车间及仓库7;原仓库4间隔成仓库4、压片车间、混料车间2、混料车间3及仓库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碱式喷淋塔用水定期捞渣、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定期清运作农肥;化粪池须进行 (略) 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筛分车间微分石墨上料、旋风收料及小包包装工序产生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P3)排放;压片车间压片石墨上料、收料工序及混料车间2和混料车间3混料石墨上料、收料工序产生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P4)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相关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相关限值。 GS车间微分石墨上料、脉冲收料、小包包装工序及蠕虫石墨上料、旋风收料、脉冲收料、膨胀过程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小包包装工序产生废气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和碱式喷淋塔(TA005)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P5)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相关限值。 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相关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 (略) 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氢氧化钠内包装袋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并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筛分残渣、喷淋水残渣、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 (略) 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 (略) 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 (略) 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落实《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废气排气筒,应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进行设置,设置便于采样、监 (略) ,在排气筒附 (略) 设置环保标志牌。 (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八)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 |
邮政编码: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