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拟投资1000万 (略) (略) 生产线技改项目,新建一整套原材料加工生产设备,对建筑石料进行产品质量提升,形成年产100万方的商品混凝土产品规模。该项目已取得谢家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备案(项目备案文号:谢经信〔2023〕6号)。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前15min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 (略) 政雨水管网。搅拌机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混凝土罐车清洗废水、初期雨水通过砂石分离沉淀池三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运输车辆清洗废水通过沉淀池三级沉淀后回用于运输车辆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淮南 (略) 八公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整个生产过程全密闭,毛石、骨料、砂子的卸料、投料过程均在密闭原料仓库内进行,配备自动喷淋设备进行喷雾降尘,新增毛石投料及破碎筛分粉尘、石粉落料粉尘收集后通过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DA001)排气筒排放;筒仓投料粉尘通过仓顶袋式除尘器去除后由仓顶排放;搅拌过程位于密闭搅拌楼内进行,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搅拌楼内无组织排放;厂区道路定期洒水进行抑尘。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项目各噪声设备车间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增加墙面厚度、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增加隔声量,减少噪声污染;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废布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三、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许可登记),不得无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评执行标准
(一)废气排放
项目颗粒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通过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淮南 (略) 八公山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八公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废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暂存、控制。
(五)如有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新标准制定实施等情况,按照要求执行新标准。
五、其他要求
(一)本审批意见仅是我局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意见,项目涉及的规划、安监、建设、土地等其他事项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后,方可进行生产。
(二)若发现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弄虚作假或不落实承诺内容的,可撤销许可决定,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将失信企业纳入相关诚信体系。
(三)你公司应按规定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请谢家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淮南高新区智造园区做好工程施工和运营期间的环保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前五楼(谢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