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X移动略LED路演车辆租赁项目,项目编号: SDYD ## ,采购人为中略X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略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略青略宣传用车需求,略路演营销宣传能力的LED厢式宣传车,以满足X市12个分公司路演车辆需求。 1.2 采购内容 1.2.1 采购服务名称:LED屏路演宣传车租赁 1.2.2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1.2.3 服务地点:X省X市各县区 1.3 本项目划分3个采购包,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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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略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2.2资格条件 2.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合法略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2.2应答人经营范围包含车辆租赁等相关内容。 2.2.3应答人须提供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还需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 2.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5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略为的; 2.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略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月#日18时00分至2017年#月#日17时00分(X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略网(http:/ *** )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略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略项目报名)。 略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略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略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 佰元(¥300元)整,售后不退。银行电汇:在2017年#月#日17时00分前将汇款凭证(收款方为采购代理机构,略第七条。汇款凭证需备注该项目名称。通过个人账户转出的需略名称与报名项目名称)发送至gczb_qd@126.com。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略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略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略,略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略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略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月#日10时00分;地点:X省X市X东海西路41号X移动2楼开标区;略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略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略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略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略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仅在“略网” (http:/ *** )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略X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X省X市X东海西路41略 采购人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gczb_qd@126.com 帐户名称:略 略:略 银行帐号:3110 9100 3767 1717 216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略网(http:/ *** )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略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供应商报名后,请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告知采购代理(详见七、联系方式),已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的,请将打款凭证按照 “SDYD ## -XX月XX日XX费XX元-XX公司”命名以及开票台账信息(详见公告附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在邮件正文中留下项目联系人名称、手机号及邮箱,并在ES系统中完成标书购买、下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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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略X分公司/略 2017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