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4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8日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42):责令隆广镇金地矿业(吗造西石场)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不得继续开采;督促其对台阶进行修整、复绿,对采坑底板直接回填土方、复绿。 |
整改牵头单位 | 县自然资 (略)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朱时雨,0898-*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2023年3月31日和8月1日,我局分别以《关于加紧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的提醒函》《关于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陵水 (略) 进行整改,加快推进已关闭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该石场采矿许可证已于2023年6月20日到期,目前露天采场已完成复绿工程。 |
工作成效 | 目前隆广镇金地矿业(吗造西石场)已停止开采,已完成生态复绿工程,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