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市 (略) 锑煤 (略) ( (略) 市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增补地块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市 (略) 锑煤 (略) ( (略) 市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增补地块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略) 省自然资源厅以湘自然资函[ * ] * 号审批,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资金。招标人为 (略) 市 (略) 锑煤 (略) ( (略) 市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华科 (略) 。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勘查、设计、施工(EPC) (略) 。
2. (略) 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市 (略) 锑煤 (略) ( (略) 市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增补地块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招标编号:HNHKZB- ***
2.3建设地点: (略) 市 * 亩塘、伏口镇。
2.4资金来源:中央和省级资金
2.5建设内容、规模及治理目标:项目位于 (略) 市 * 亩塘、伏口镇,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新增林地修复 * . * 亩,草地修复 * .6亩,修复水田2.5亩,消除泥 (略) ,接通排水沟渠 * 米。本项目采取工程勘查、设计、 (略) ,招标总费用上限价 * . * 万元。其中勘查费 * . *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 * . * 万元、预算编制费3. * 万元;施工费 * . * 万元。
治理目标:将修复区的安全隐患消除,水土流失保持,植被完全恢复,最终达到山清水秀的目标。
2.6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 (略) 勘查、设计、施工、竣 (略) 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污染治理全面负责。
2.7施工质量标准:达到 (略) 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合格标准。
勘查设计要求: (略) 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 (略) (略) 门组织的评审。
2.8保修要求:按相关 (略) 。
2.9计划工期: 自承包合同签订起完成项目的勘查、设计及施工至竣工。共计 *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处于有效期(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2勘查设计单位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 * 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 * 级及以上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查设计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 (略) 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 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施工 * 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勘查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工环地质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水工环地质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略) 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近 * 年内连 (略) 部门出具的养老保 (略) 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网上可查(含缴费凭证、网上个人查询打印件),如投标单位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存在投标 (略) 保缴费单位不 * 致情况的,需同时提 (略) 门证明材料。;
3.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4.1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 (略) 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 * 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联合体 (略) 有成员,全面负责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等事宜,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连带责任。
3.4.2由同 * 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4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4.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 (略) (略) 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 (略) (略) 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 (略) 址及结果)。
3.6不得 (略) 站可查询的列 (略)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将在 (略) (https:/ *** )进行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 * 万 * 仟零 * * * 元整(¥ *** . * 元)。
5.2交纳时间:即日起至 * 日 * : * 时止( (略) 时间,下同), (略) 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 (略) 转账、电汇、 (略) 银转账的方式 * 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 (略) 市公 (略) 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户: (略) (略) (略) 或 (略) (略) (略) (略)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 * (略) 市公 (略) (http:/ *** ), (略) ,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 * 账号,请注意保密。
各潜在投标人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略) 在 (略) 市公 (略) (http:/ *** )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 (略) CA证书登 * 后才可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 (略) 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 (略) 公 (略) ”(http:/ *** ),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 (略) 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 (略) 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 (略) 市公 (略) 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 (略) 信息技术科联系( *** )。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 (略) (略) 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 (略) 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文件(注: (略) 文件, (略) 在 (略) 市公 (略) (http:/ *** )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 (略) 上发布方式。 (略) 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略) 市公 (略) (http:/ *** )上发布, (略) 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日 * 时 * 分,地点为 (略) 市公 (略) ( (略) 市市政府东侧)。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 (略) ,并在身 (略)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为 (略) 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只要有 * 项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略) 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 、 (略) 市公 (略) 上发布。
监管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省 (略) 市人民路
联系电话: ***
* 、其他
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 * .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 (略) 卡或进入国家“ (略) +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 (略) 。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 (略) 锑煤 (略) ( (略) 市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 (略)
联系地址: (略) 省 (略) 市人民路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华科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相府西路 * 号尚玺苑4栋 * 房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