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 (略) 东湖区 (略) 建设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3-12-29至2024-01-05,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怡园路1166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东湖区 (略) 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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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略) / (略) /东湖区/叠山路386号 | ||||
建设单位: | 东湖区 (略) | ||||
编制单位: | 江西 (略) |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东湖区叠山路386号,建筑面积150.4m2,属新建性质。项目主要设备有呼吸麻醉机、手术台、B超机、生化仪、离心机、血液分析仪等。项目建成后年接诊宠物4270例,包括门诊1400例、手术70例、寄养1400例、美容1400例。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有污水处理设施、宠物排泄物和宠物自身产生的臭气。应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气处理工艺,确保厂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有医疗废水、美容洗浴废水及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调节+沉淀+消毒”预处理、洗浴废水经“过滤网+消毒”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出水中pH、CODCr、BOD5、SS、LAS、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排放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山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东、西、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噪声执行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有医疗废物,宠物粪便、美容垃圾、废尿垫、猫砂、动物尸体、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医疗废物收 (略)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美容垃圾、废尿垫、猫砂消毒后交由相关单位处理;宠物粪便消毒后排入厕所经化粪池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动物尸体消毒后交相关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