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建年产200吨蛋白粉、200吨软骨素、副产1000吨骨头渣、1000吨脂肪项目;
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承担单位:滨海 (略) ;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滨海 (略) 厂区内;
投资总额:2000万元;
联系人/电话:胡再先*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止。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过滤废水、循环冷却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废气处理废水。项目废水经收集后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UASB+缺氧+好氧+MBR”,设计处理能力为500t/d)处理达标后接管至滨海沿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接管执行滨海沿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表2化工集中区废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区域地表水不会产生影响。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喷雾干燥粉尘、包装粉尘和蒸煮废气。喷雾干燥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1排气筒排放;包装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软管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1排气筒排放;蒸煮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喷淋+生物除臭(生物膜)”处理后通过15m高的P2排气筒排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需以车间311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结合现有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情况,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仍需以厂界四周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卫生防护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后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商业、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蒸煮釜、喷雾干燥塔、单效蒸发器、提升机、泵、超滤机组、冷冻库、制冷机组、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声源级70~90dB(A),通过设置减振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滤膜、废滤芯和废膜、废除尘布袋、废冷冻油、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有资质或处置能力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做放,所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公示事项: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传真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对拟建工程相关环保要求或建议。
环评单位:江苏南大 (略)
地址: (略) 亭湖区经三南路(靠近世纪大道)
联系人:邓婕联系电话/传真:*
附报告表全本:新建年产200吨蛋白粉、200吨软骨素、副产1000吨骨头渣、1000吨脂肪项目2022.1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