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徽省新能 (略) 联汽 (略) 集群项目监理(房建部分)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WH17GC2024FJ2723 | |
标段名称 | 安徽省新能 (略) 联汽 (略) 集群项目监理(房建部分)二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17GC2024FJ*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智联 (略) |
地址 | (略)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楚江大道9号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启动区7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工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双泽 (略) |
地址 | (略) 高新 (略) 677号昌河大厦5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伟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祥润 (略)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0.63% | |
项目负责人 | 程好志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证书 | ||
工期(天) | 21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宣城旅游学校迁址新建项目 加分业绩:1、宣城旅游学校迁址新建项目; 2、蒙城县东光小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3、蒙城县阳光花园安置小区南区项目监理。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1、安展蔚然家园工程; 2、美好锦城项目; 3、1807地块观湖居项目。 | |
业绩奖项 | 1、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启动区EPC工程监理(鸠兹杯); 2、水湖镇城南安置小区监理(琥珀杯); 3、 (略) 内科大楼及室外配套监理(黄山杯) 4、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5、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恒泰 (略)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64% | |
项目负责人 | 陈海云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证书 | ||
工期(天) | 21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包河区人工智能视觉产业港(中国视界)启动区项目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1、包河区人工智能视觉产业港(中国视界)启动区项目工程监理; 2、蒙城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监理; 3、安庆弘阳广场商业项目建设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1、合肥新站213号地块监理; 2、滨湖新区*地块租赁住房项目监理; 3、合肥新站04地块B地块项目监理工程(少荃体育中心)。 | |
业绩奖项 | 1、蒙城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监理(黄山杯); 2、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黄山杯); 3、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4、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恒信 (略)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0.66% | |
项目负责人 | 熊建中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 监理工程师证书 | ||
工期(天) | 21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长丰县双墩镇水岸人家安置小区三期建设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1、长丰县双墩镇水岸人家安置小区三期建设工程监理; 2、 (略) 中心图书馆项目监理; 3、 (略) (略) (略) 一期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 加分业绩:1、合肥保利柏林之春项目一期工程委托监理工程; 2、合肥保利柏林之春项目二期工程委托监理工程; 3、合肥保利柏林之春项目三期工程委托监理工程。 | |
业绩奖项 | 1、黄麓师范学校改扩建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2、2020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3、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监理企业。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四川 (略) :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条款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 合肥康达 (略) :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条款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 浙江 (略) :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条款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 杭州天恒 (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作无效标处理; (略) :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条款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价:0.59%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二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