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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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能建投绿塬变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110千伏线路工程 | (略) 泾源县 | 泾源县中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本项 (略) 泾源县(区)大湾乡(街道)六盘山村西北侧约1km处,项目总用地面积0.06hm2,输电线路总长0.53km,项目为中能建投绿塬变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接入系统,线路起点为绿塬变330kV变电站,终点为拟建中能建投储能电站。项目新建架空线路全长1×0.53km。总投资168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不设置施工便道。塔基建设过程中的临时用地,通过后期恢复,土地利用状况不会发生变化,仍保持原有使用功能。塔基施工、电缆沟施工应及时分层压实,干燥风大的天气停止施工;施工车辆应行驶在固定线路上,严禁在施工场地内随意行驶,加强生态保护管理监督,切实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严格按照《中能建投绿塬变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所提措施执行,对各基础开挖临时堆土采用纤维网进行苫盖,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规划要求对地面复耕恢复,以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实施而产生新的水土流失量。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围栏,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堆放,防治扬尘污染,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规划要求对地面复耕恢复。 3、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泥浆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工序,将必不可少的发生强噪声的作业安排在非敏感时段;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布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运输材料机 (略) 市区范围内行驶,必须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略) 禁鸣区和其他禁止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禁止机动车辆使用声响装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规定。 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无弃土产生,塔基施工开挖的大部分土方按照土层顺序进行回填,少量剥离表土按表层土在上的顺序堆放至塔基周围,作为塔基防沉层土,也便于植被恢复。线路施工垃圾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线路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
2 | 宁夏固原凤凰(水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略) 西吉县 | (略) (略) | 江苏 (略) |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 (略) 西吉县吉强镇水泉村,线路经过宁夏回族 (略) 西吉县吉强镇、硝河乡、将台堡镇,本项目共占地17.2541hm2,其中永久占地0.8051hm2,临时占地16.44hm2。其中凤凰变电站永久占地0.5451hm2,临时占地0.68hm2;输电线路永久占地0.26hm2,临时占地15.76hm2,拟建线路长度28.9km。 建设内容:①凤凰(水泉)110kV变电站工程: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本期主变规模1×50MVA,主变户外布置,110kV出线间隔1回,35kV出线间隔3回,10kV出线间隔8回,装设1×(3.6+4.8)MVar电容器组;远景主变规模主变3×50MVA,110kV出线间隔4回,35kV出线间隔6回,10kV出线间隔24回,装设3×(3.6+4.8)MVar电容器组。 ②将台变~凤凰(水泉)变110kV线路工程:本次拟建将台~凤凰110kV线路工程从已建110kV将吉线#9双回路铁塔开始至110kV凤凰变线路出线构架,拟建线路长约1×27.8km(单回)+2×1.1km(双回),采用单、双回路杆塔架设。其中,1.1km双回线路段本期建设双回塔,单侧挂线,预留1回架线用于后期硝河变接入。 110kV将吉线1#~#9前期已建按照双回路架设,长度约2.76km,本期直接利用该段线路接入将台变电站,本期无工程建设内容。 沿新建110kV线路建设2根OPGW,光缆芯数在单回路段按24芯配置,在双回路段按48芯配置(1回预留),本次凤凰变电站接入110kV将台变,光缆长约2×27.8km(24芯)+1×1.1(48芯)。 项目新建110kV线路工程共新建杆塔104基,其中单回直线塔68基,双回直线杆2基;单回耐张塔30基,双回耐张塔1基,双回耐张钢管杆3基。总投资7290万元,环保投资161万元。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合理设置施工作业面,进一步减少临时施工占地的面积;施工临时占地设置完善的围挡,防止扩大扰动面积;进场的器械、材料,及时做好铺垫;在各项基础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基础开挖量,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苫盖、拦挡等临时性防护措施,雨天及时排除场地积水,防止雨水冲刷和风力造成站区水土流失;变电站建成后,站内空闲场地硬化,变电站内所有道路做硬化处理;变电站施工道路均利用现有道路及进站道路进行运输,施工结束后,对变电站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清理,翻松迹地表土,恢复原有土地类型;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严禁破坏它们的栖息地,严格限定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减少施工对动植物带来的不利影响;注重文明施工,对场地进行保护,对施工废物如包装材料等收集后,集中送往政府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围栏,在变电站、供水管线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连续设置。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堆放,防治扬尘污染,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四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做好作业面覆盖工作;施工工地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做除泥除尘处理,严禁车轮带泥的车辆上路行驶;施工场地做到“六个百分百”,即从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路面100%硬化、工地砂土100%覆盖、施工作业100%洒水、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3、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营地设置旱厕,旱厕要求采取防渗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旱厕定期进行清掏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施工时在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施工围挡,施工围挡应不低于 2.5m。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工序,将必不可少的发生强噪声的作业安排在非敏感时段;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布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运输材料机 (略) 市区范围内行驶,必须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略) 禁鸣区和其他禁止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禁止机动车辆使用声响装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规定。 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项目无弃土产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施工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 (二)运营期 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线路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变电站无人值班,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略) 污水管网。变电站无人值班,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废弃的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随意丢弃。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由 (略) (略) 按照危废处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