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税双随机办发[202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关于印发《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税源单位:
为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拟定《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请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关于调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关于印发<库伦旗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 (略)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 (略) 政府、库伦旗旗委旗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略) 场监管效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探索双随机抽查与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机制,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确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的震慑力。
(三)确保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比例达到2%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细化“两库一单”。动态调整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综合考虑检查对象行业、领域、种类等,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类标注,综合考虑部门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执法专长等,对执法人员进行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和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对照本系统在内蒙古自治区“ (略) +监管”平台上确认的监管事项清单,完善各自抽查事项清单。要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组织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如有未列入监管事项清单的,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增加相应监管事项,降低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风险。
(二)严格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程序。按照本部门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次抽查,每次抽查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抽查工作方案和抽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开。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加大对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的抽查力度,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实现全覆盖和无遗漏监管,守住安全监管底线。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果评估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提升随机抽查的监管效能和震慑力。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抽查检查结果 (略) 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布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除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系统使用培训外,还要重点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工作规范、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五)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归档资料要实现标准化。抽查计划、两库一单、培训情况、抽查情况、公示情况等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要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格式标准,规范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档案材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股室分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抓好落实,确保随机抽查模式能够顺利推广运用。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机关各股室分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模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在监管工作中要做到监管轨迹清晰,监管记录完整,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监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库伦旗税务局
2024年5月11日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