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中韩(惠州)产业园潼湖生态智慧区寒塘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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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中韩(惠州)产业园潼湖生态智慧区寒塘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理 |
公示标题 | 中韩(惠州)产业园潼湖生态智慧区寒塘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理评标公示 |
公示类型 | 正常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9-20 16:3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09-23 17:30:00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4-09-20 16:00:49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2406-*-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韩(惠州)产业园潼湖生态智慧区寒塘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韩(惠州)产业园潼湖生态智慧区寒塘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中韩(惠州)产业园潼湖生态智慧区寒塘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 (二)评标地点: (略) (略) 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监理-建筑工程。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6家,名单如下: 1、广东省 (略) ; 2、惠东县至正 (略) ; 3、惠州广夏 (略) ; 4、惠州建安 (略) ; 5、 (略) 建设集团 (略) ; 6、 (略) 粤恒基 (略) 。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6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惠州建安 (略) 、 (略) 建设集团 (略) 、广东省 (略) 。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 (二)定标地点: (略) (略) 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位,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惠州建安 (略) ,投标下浮率为23.26%。 | ||
中标候选人 | 惠州建安 (略) | ||
投标报价 | 23.26%(下浮率)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工期48个月(144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林柏东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业绩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惠州建安 (略)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具有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略) (略) 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 (略) (略) 录入的人员。 | |
业绩 | 1、惠州仲恺高新区检测检验服务中心项目; 2、 (略) 惠阳 (略) 迁建工程(一期); 3、惠州仲恺高新区智慧档案创意大厦建设项目; 4、仲恺中学初中部扩容项目(二期); 5、博罗县城东学校建设项目。 | ||
异议受理部门 | (略) (略) | 联系地址 |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 (略) 333号智联大厦17楼A4区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2-* |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电话 | 0752-* |
联系地址 | (略) 仲恺高新 (略) 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7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09月23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 |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 (略) 惠佳誉 (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0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9-19公示开始时间:2024-09-2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