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监测辅助技术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元
三、项目内容需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1、在采购人的组织下,辅助进行大气环境自动监测和水环境自动监测的数据质量保证和数据分析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辅助进行在线监测数据复核、气体项目在线质控数据复核与数据分析、空气质量数据分析及其综合评价、气体项目标样考核。
(2)主河道水质在线监测:辅助进行在线监测数据复核、在线质控数据复核与数据分析、分析质量核查的标准物质配备和配制。
2、在采购人的组织下,辅助完成地表水、污染源、执法委托样品的样品采集、运输、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处理和综合评价、数据报送、数据公示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仪器台账的整理、原始记录的归档整理。
3、在采购人的组织下,辅助进行大气降水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辅助进行样品采集、样品保管、样品分析、监测数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仪器台账的整理、原始记录的归档整理。
4、在采购人的组织下,辅助进行档案整理、核对、归档。
5、在采购人的组织下,辅助进行环境噪声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仪器台账的整理、原始记录的归档整理。
6、在采购人的组织下,辅助 (略) 络建设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管 (略) 络安全管理等任务。
7、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涉及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事项。
(二)专业资源配置及其保障
1、专业团队基本要求
(1)团队岗位构成: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其中生态环境监测辅助员不少于5人,信息技术辅助员不少于1人;
(2)人员健康: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任何职业病或长期疾病,供应商须将工作人员的体检结果汇总交采购人备案。
2、专业能力保障
(1)生态环境监测辅助服务工作人员应为大专(或以上)学历人员,能根据各自职能辅助开展现场监测、分析测试、数据处理与综合评价(报告、报表编制)、数据审核、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供应商应保证派驻的人员符合上述的人员和岗位要求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并优先选择具备生态环境监测相关经验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符合的人员。
(2)为保障项目服务质量,供应商派驻的工作人员需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拟派驻人员及分工安排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可要求供应商调配或替换拟派的工作人员。否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为保障本项目的稳定性,供应商组建本项目团队时应优先考虑原服务于本项目且自愿留下的人员作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若原服务人数不足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和人员数量要求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3、对团队人员的保障
(1)供应商应制定合理的人员福利方案(人员福利方案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商业保险、体检等各项薪资福利)。
(2)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不低于*的安全责任或意外类商业保险,同时每年每人安排一次不低于600元的体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如在日常管理中,供应商与员工发生拖欠工资、工伤事故等劳动争议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妥善解决,保证不影响日常的监测辅助工作。对于服务人员因工作在服务期间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及法律纠纷、经济赔偿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免负一切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三)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管理基本原则
(1)供应商及其拟派的工作人员须严格对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数据进行保密,不得用于任何其它用途。
(2)供应商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供应商安排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人员不得为除采购人之外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服务,并需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2、服务管理要求
(1)供应商在本项目安排一名项目负责人员,负责与采购人对接工作和人员的管理;
(2)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组建一支完整的、专职的生态环境监测辅助技术服务工作人员队*。
(3)供应商安排的生态环境监测辅助技术服务工作团队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范。
(4)供应商委派的工作人员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在首次服务时提供给采购人备案。
(5)供应商对其委派的服务团队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行为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若出现意外伤亡事故、损害采购人形象和利益或触犯国家法律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6)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供应商安排专职、专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生态环境监测辅助服务,保证服务团队的稳定性,以持续跟进和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团队的工作人员;若相关工作人员表现不称职,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经双方确认后,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人员的清退及补充工作。
(7)供应商安排的生态环境监测辅助工作团队须制定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实行奖优惩劣措施,及时清退不称职人员,以保证工作人员的素质。
(8)供应商须具有针对服务中断的特别应急机制、方案,该方案在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审核确认,双方保存备案。
3、服务监督要求
(1)组织领导。采购人组织成立生态环境监测辅助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指导、考核供应商的生态环境监测辅助技术服务工作绩效。
(2)服务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专业技能考核:是否接受并通过管理部门的上岗专业考核。
②作业规范性:是否遵守各项作业规范。
③任务完成质量:是否及时、准确、清晰,是否高质量。
④人员配备:是否按照服务项目要求配备生态环境监测辅助工作人员。
⑤工作配合:是否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是否接受和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和调配。
⑥人员管理的合法性:是否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有关规定。
⑦其它监督评估内容。
(四)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
(1)本项目采购预算*元即为最高限价,报价人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响应,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2)报价为全包价,报价要求:
①全包价指报价人为完成本项目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成本费、交通费、场地费、税金(全额含税发票)、人员费用(含工资、社保、福利待遇、商业保险、体检等一切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采购项目、达到采购人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如果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②报价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2、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3、人员管理
(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2)供应商须指派一名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工作联系人,项目期间需为采购人提供全程的项目联系服务和有必要的工作服务。
(3)合同签订前中选供应商需与采购人商定项目组人员名单,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事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4)如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供应商须全额赔偿,采购人保留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的权利。
(5)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
(6)即使是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对其项目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4、付款
(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转账结算(银行转账)。
付款方:采购人;收款方:供应商。
开具发票:供应商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供应商均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付款方式和时限:
1期:2024年10月30日前支付合同款*元;
2期:2024年12月15日前支付合同款*.87元(其中合同价的4%为2024年度绩效款);
3期: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合同款*元;
4期:2025年8月31日前支付合同尾款(其中合同价的8%为2025年度绩效款)。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4)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5、验收标准
按每3个月(每周期)开展一次考核,在每3个月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2024年第四季度在12月初进行)统计考核评分,评出每周期的考核分数(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根据规定进行扣分,直至扣完所有分数为止)。考核期间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采购人分别于2024年度12月初及2025年度8月初进行计算当期考核得分。采购人将按供应商每周期考核得分累加后平均,得出供应商当年度服务期的考核得分,2024年度考核在12月完成,2025年度考核在8月完成。2024年度绩效款为合同价的4%,2025年度绩效款为合同价的8%。绩效款按照年度考核结果予以支付,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的,支付全部绩效款;考核得分79-70分的,支付80%绩效款;考核得分69-60分的,支付40%绩效款,考核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采购人不支付绩效款,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此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五)终止服务合同情形
1、因财政资金不确保、政策改变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被取消而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且采购人不予追加任何补偿费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履行期间的一切风险。采购人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通知供应商。
2、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视情况直接终止合同:
(1)未经许可,对辅助技术服务有发包、转包行为的。
(2)未经许可,将监测有关数据、事项和结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或擅自公开发布的。
(3)向相关单位索取、收受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它不当利益。
(4)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以向监测对象、企业等推销相关服务等方式牟取私利的。
(5)不接受采购人对团队人员测验考核;以及团队人员未通过采购人的专业能力确认,不接受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调配或替换的需求。
(6)其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六)保密要求
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要求,须为非检验检测机构。
五、中选原则
本项目对报名供应商的技术能力、服务方案、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即为中选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开始计算。
七、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17: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收。
2、递交文件地点: (略) 顺德区大良 (略) (略) 顺德生态环境监测站1号楼二楼内务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7-*
九、递交文件参考模板
详见附件。
(略) 顺德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4年7月16日
附件:递交的报名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情况、同类业绩
二、近3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近3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许可证件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相应截图
六、非检验检测机构声明函
七、承诺函
八、技术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公告中的“三、项目内容需求”。
(1)“专业资源配置及其保障”部分的条款响应情况
(2)“项目管理方案”部分的条款响应情况
(3)供应商技术团队
(4)人员福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公积金、商业保险、体检等各项薪资福利)
(5)人员管理方案
(6)内部管理制度
(7)服务应急管理方案
(8)辅助服务工作质量保障方案
九、报价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 (略) 顺德生态环境监测站
本单位郑重声明:自本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本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一、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监测辅助技术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元
三、项目内容需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1、在采购人的组织下,辅助进行大气环境自动监测和水环境自动监测的数据质量保证和数据分析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辅助进行在线监测数据复核、气体项目在线质控数据复核与数据分析、空气质量数据分析及其综合评价、气体项目标样考核。
(2)主河道水质在线监测:辅助进行在线监测数据复核、在线质控数据复核与数据分析、分析质量核查的标准物质配备和配制。
2、在采购人的组织下,辅助完成地表水、污染源、执法委托样品的样品采集、运输、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处理和综合评价、数据报送、数据公示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仪器台账的整理、原始记录的归档整理。
3、在采购人的组织下,辅助进行大气降水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辅助进行样品采集、样品保管、样品分析、监测数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仪器台账的整理、原始记录的归档整理。
4、在采购人的组织下,辅助进行档案整理、核对、归档。
5、在采购人的组织下,辅助进行环境噪声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仪器台账的整理、原始记录的归档整理。
6、在采购人的组织下,辅助 (略) 络建设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管 (略) 络安全管理等任务。
7、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涉及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事项。
(二)专业资源配置及其保障
1、专业团队基本要求
(1)团队岗位构成: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其中生态环境监测辅助员不少于5人,信息技术辅助员不少于1人;
(2)人员健康: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任何职业病或长期疾病,供应商须将工作人员的体检结果汇总交采购人备案。
2、专业能力保障
(1)生态环境监测辅助服务工作人员应为大专(或以上)学历人员,能根据各自职能辅助开展现场监测、分析测试、数据处理与综合评价(报告、报表编制)、数据审核、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供应商应保证派驻的人员符合上述的人员和岗位要求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并优先选择具备生态环境监测相关经验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不符合的人员。
(2)为保障项目服务质量,供应商派驻的工作人员需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拟派驻人员及分工安排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可要求供应商调配或替换拟派的工作人员。否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为保障本项目的稳定性,供应商组建本项目团队时应优先考虑原服务于本项目且自愿留下的人员作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若原服务人数不足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和人员数量要求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3、对团队人员的保障
(1)供应商应制定合理的人员福利方案(人员福利方案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商业保险、体检等各项薪资福利)。
(2)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不低于*的安全责任或意外类商业保险,同时每年每人安排一次不低于600元的体检,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如在日常管理中,供应商与员工发生拖欠工资、工伤事故等劳动争议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妥善解决,保证不影响日常的监测辅助工作。对于服务人员因工作在服务期间引起的各种工伤、安全事件和事故及法律纠纷、经济赔偿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免负一切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三)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管理基本原则
(1)供应商及其拟派的工作人员须严格对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数据进行保密,不得用于任何其它用途。
(2)供应商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供应商安排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人员不得为除采购人之外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服务,并需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2、服务管理要求
(1)供应商在本项目安排一名项目负责人员,负责与采购人对接工作和人员的管理;
(2)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组建一支完整的、专职的生态环境监测辅助技术服务工作人员队*。
(3)供应商安排的生态环境监测辅助技术服务工作团队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范。
(4)供应商委派的工作人员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在首次服务时提供给采购人备案。
(5)供应商对其委派的服务团队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行为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若出现意外伤亡事故、损害采购人形象和利益或触犯国家法律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6)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供应商安排专职、专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生态环境监测辅助服务,保证服务团队的稳定性,以持续跟进和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团队的工作人员;若相关工作人员表现不称职,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经双方确认后,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人员的清退及补充工作。
(7)供应商安排的生态环境监测辅助工作团队须制定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实行奖优惩劣措施,及时清退不称职人员,以保证工作人员的素质。
(8)供应商须具有针对服务中断的特别应急机制、方案,该方案在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审核确认,双方保存备案。
3、服务监督要求
(1)组织领导。采购人组织成立生态环境监测辅助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指导、考核供应商的生态环境监测辅助技术服务工作绩效。
(2)服务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专业技能考核:是否接受并通过管理部门的上岗专业考核。
②作业规范性:是否遵守各项作业规范。
③任务完成质量:是否及时、准确、清晰,是否高质量。
④人员配备:是否按照服务项目要求配备生态环境监测辅助工作人员。
⑤工作配合:是否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是否接受和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和调配。
⑥人员管理的合法性:是否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有关规定。
⑦其它监督评估内容。
(四)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
(1)本项目采购预算*元即为最高限价,报价人采用总价包干形式响应,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2)报价为全包价,报价要求:
①全包价指报价人为完成本项目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成本费、交通费、场地费、税金(全额含税发票)、人员费用(含工资、社保、福利待遇、商业保险、体检等一切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采购项目、达到采购人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如果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②报价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2、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3、人员管理
(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2)供应商须指派一名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工作联系人,项目期间需为采购人提供全程的项目联系服务和有必要的工作服务。
(3)合同签订前中选供应商需与采购人商定项目组人员名单,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事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4)如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供应商须全额赔偿,采购人保留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的权利。
(5)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
(6)即使是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应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对其项目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4、付款
(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转账结算(银行转账)。
付款方:采购人;收款方:供应商。
开具发票:供应商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供应商均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付款方式和时限:
1期:2024年10月30日前支付合同款*元;
2期:2024年12月15日前支付合同款*.87元(其中合同价的4%为2024年度绩效款);
3期:2025年4月30日前支付合同款*元;
4期:2025年8月31日前支付合同尾款(其中合同价的8%为2025年度绩效款)。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4)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5、验收标准
按每3个月(每周期)开展一次考核,在每3个月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2024年第四季度在12月初进行)统计考核评分,评出每周期的考核分数(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根据规定进行扣分,直至扣完所有分数为止)。考核期间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采购人分别于2024年度12月初及2025年度8月初进行计算当期考核得分。采购人将按供应商每周期考核得分累加后平均,得出供应商当年度服务期的考核得分,2024年度考核在12月完成,2025年度考核在8月完成。2024年度绩效款为合同价的4%,2025年度绩效款为合同价的8%。绩效款按照年度考核结果予以支付,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的,支付全部绩效款;考核得分79-70分的,支付80%绩效款;考核得分69-60分的,支付40%绩效款,考核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采购人不支付绩效款,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此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五)终止服务合同情形
1、因财政资金不确保、政策改变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被取消而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且采购人不予追加任何补偿费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履行期间的一切风险。采购人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通知供应商。
2、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视情况直接终止合同:
(1)未经许可,对辅助技术服务有发包、转包行为的。
(2)未经许可,将监测有关数据、事项和结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或擅自公开发布的。
(3)向相关单位索取、收受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它不当利益。
(4)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以向监测对象、企业等推销相关服务等方式牟取私利的。
(5)不接受采购人对团队人员测验考核;以及团队人员未通过采购人的专业能力确认,不接受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调配或替换的需求。
(6)其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六)保密要求
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要求,须为非检验检测机构。
五、中选原则
本项目对报名供应商的技术能力、服务方案、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即为中选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开始计算。
七、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17:3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收。
2、递交文件地点: (略) 顺德区大良 (略) (略) 顺德生态环境监测站1号楼二楼内务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7-*
九、递交文件参考模板
详见附件。
(略) 顺德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4年7月16日
附件:递交的报名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情况、同类业绩
二、近3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近3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许可证件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相应截图
六、非检验检测机构声明函
七、承诺函
八、技术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公告中的“三、项目内容需求”。
(1)“专业资源配置及其保障”部分的条款响应情况
(2)“项目管理方案”部分的条款响应情况
(3)供应商技术团队
(4)人员福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公积金、商业保险、体检等各项薪资福利)
(5)人员管理方案
(6)内部管理制度
(7)服务应急管理方案
(8)辅助服务工作质量保障方案
九、报价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 (略) 顺德生态环境监测站
本单位郑重声明:自本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本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