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市草湖镇改善人居环境(集中供热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喀兵经(投资)发[2016]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 (略) 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 建设地点:兵团草湖产业园。
2.2 建设规模:兵团草湖产业园供热设备及配套环保升级改造工程内容。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略) 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压力容器制造及锅炉制造(安装)专业资质,师外企业需提 (略) (略) 门出具的备案证明,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
3.2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师外企业需提 (略) (略) 门出具的备案证明,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20时( (略) 时间,下同),在招 (略) 一标段: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压力容器资质证书、锅炉资质证书(制造、安装)、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进疆备案许可(疆外企业)、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二标段: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进疆备案许可(疆外企业)、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均加盖本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兵团公 (略) (略) 开标室( (略) 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 (略)
地 址:兵团 (略) (略)
联 系 人:张腾辉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新 (略) 有限公司
办事地址: (略) 市克孜都维路晶鑫源大厦一单元604室
联 系 人:石全
联系电话: *** ***
8.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 (略) : ***
(略) 办: ***
9.公告日期: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