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摘要
四川 (略) 大英校区(二期)一标段地 (略) 大英县蓬莱镇火井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5.*°,北纬30.*°,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7hm2,本地块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A1,用地性质为划拨,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于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本地块2013年以后原居民进行安置,本地块土地进行平整后一直为荒地。本地块属于四川 (略) (大英校区)整个项目其中一个地块,为 (略) 大英校区(二期)一标段,2020年09月, (略) 向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了四川 (略) (大英校区)项目的《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83-03-*】FGQB-0114号,地块于**日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2020】0028号。四川 (略) 大英校区整体项目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底完工,总工期89个月,本地块属于 (略) 大英校区(二期)一标段,于2020年7月动工,至2021年11月底完工,总工期17个月。施工前期施工单位沿项目净用地范围设置了临时围墙,对地块进行封闭施工;地块呈中间低周边高,最高可达353.54m,而场地设计标高在340.10~341.00m。地 (略) 大英县天星大道与104乡道交汇处(大英体育中心旁),整体项目总用地面积59.46hm2,均为永久用地,其 (略) 占地面积和原太吉小学占地面积用地3.48hm2;后修建部分用地面积7.34hm2;绿化工程用地面积25.72hm2;道路广场活动工程用地面积20.99hm2,景观湖用地面积1.93hm2。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约17hm2,主要建设有2栋2F食堂、2栋5F学生公寓、2栋6F教师公寓、1栋单层羽毛球馆、1栋单层篮球馆、1栋中心机房、1个室外足球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地块原未开发荒地为主,土地规划性质现转为城镇住宅-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涉及到用地性质变更,为此,大英县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委托四川众拓全过程 (略) 开展四川 (略) 大英校区(二期)一标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人员访谈等方式,确定本地块属未开发的荒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情况,且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未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情形,且无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地块可能存在污染,地块周边亦不存在其他污染源,不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等文件规定必须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根据现场调查,我公司对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对第一阶段调查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最终编制完成了《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大英校区(二期)一标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概述、地块的描述、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调查结论与建议、附件等。
2、调查结论
四川 (略) 大英校区(二期)一标段地 (略) 大英县蓬莱镇火井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5.*°,北纬30.*°,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7hm2,本地块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A1,用地性质为划拨,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属于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本地块2013年以前一直为村民散居居住地,周边零散种植农作物,2013年以后原居民进行安置,本地块土地进行平整后一直为荒地,至2020年7月开始建设四川 (略) 大英校区(二期)一标段项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未曾受到国土和生态等部门的处罚,地块内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渗坑、地下输送道或储存池,不曾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不涉及槽罐、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无规模化养殖场。地块内和周边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不饮用,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郪江。
综上所述,该地块属于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转建设用地,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未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踏勘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无其他疑似污染情形,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本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3、建议
(1)本次调查结束后,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网站、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2)地块未来使用过程中,管理方应对地块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外来污染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3)根据该项目后续开展的土地开发利用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地块未来开发建设过程中,若发现疑似污染土壤或不明物质,建议进行补充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不得随意处置。
(4)目前本地块正在进行建设开发,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大量扬尘,建议施工过程中洒水抑制扬尘扩散;项目建设过程中人员生活垃圾建议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4、不确定性分析
造成地块污染调查结果不确定性的来源主要包括污染识别、地层结构和水文地质调查等。开展调查结果不确定性影响因素分析,对污染地块的管理,降低地块污染物所带来的健康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从地块调查的过程来看,本项目不确定性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悠久,经现场勘察并辅以卫星遥感影像对项目及周边地块历史情况进行了解,结合相关人员访谈、现场测定情况,可基本确定地块无污染的可能。本报告是针对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分析,由于地块内还有人为活动,后期由于人为及自然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带来调查报告结论的不确定性。
本次初步调查报告所得出的结论是基于该地块现有条件和现有评估依据,本项目完成后地块若发生不合规变迁等或者评估依据的变更会带来调查报告结论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