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现将《 (略) 有机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竣工日期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略) 有机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改造项目。
二、竣工时间:竣工时间2024年4月20日。
三、建设项目情况
本项目将来自水务运行部的浮渣/油泥和来自各装置的废溶剂送至煤制氢装置的气化 (略) 置利用。目前水务运行部 (略) 理单元产出的浮渣/油泥(含水率97%)约4.(略)吨/年,活性污泥约2.(略)吨/年。厂区每年产生的废溶剂约100吨,各装置停工检修时,废溶剂产量约1400吨,每四年排放一次。废溶剂掺烧 (略) 理量为0.2m3/h,间断操作。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 (略) 九江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略) 230号
联系人:涂工 电话:(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中国 (略) 九江分公司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