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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度 湛 江 分 公 司 光 网 线 路 项 目 施 工 服 务 框 架 采 购 招 标 公 告本 招 标 项 目 为 2023 年 度 湛 江 分 公 司 光 网 线 路 项 目 施 工 服 务 框 架 采 购 招 标招 标 代 理 机构 编 号 : ZJZB-2023-10374 , 招 标 人 为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湛 江 分 公 司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为中 捷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资 金 由 招 标 人 自 筹 , 资 金 已 落 实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进 行 公开 招 标 , 有 意 向 的 潜 在 投 标 人以 下 简 称 投 标 人可 前 来 投 标 。1 招 标 范 围1.1 招 标 范 围 : 本 项 目 为 集 中 招 标 项 目 ,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为 2023 年 度 湛 江 分 公 司 光 网 线路 项 目 施 工 服 务 ,包 括 光 网 项 目公 众 光 宽 项 目ODN 项 目中 继 光 缆 项 目无 线 配 套 光 缆项 目接 入 型 政 企 大 客 户 光 缆 等 项 目的 施 工 服 务 采 购 。
1 建 设 规 模 :序 号 涉 及 的 主 要 评 估产 品 品 类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总 投 资不含 增 值 税 (人 民 币 万 元 ) 施 工 等 预 估 费 用 不 含 增 值 税人 民 币 万 元建 设 地 点1 工 程 施 工 , 该 品类 属 于 充 分 竞 争领 域 2023年 度 湛 江 分 公 司光 网 线 路 项 目 施 工 服务 框 架 采 购 招 标 9614 施 工 费 用 9382万 , * 供 材 料 232万 湛 江备 注 :1.1 最 终 规 模 及 详 细 建 设 内 容 以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湛 江 分 公 司 最 终 的 设 计 概 预 算批 复 为 准 。1.2 本 项 目 将 按 照 不 定 期 更 新 的中 国 电 信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管 理 规 则应 用 供 应 商不 良 行 为 处 理 结 果 ,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处 理 结 果 的 应 用 依 据涉 及 的 主 要 评 估 产 品 品 类
及 相 关 规 则 确 定 。 无 涉 及 的 评 估 产 品 品 类 的 , 针 对 具 体 产 品 品 类 的 处 理 结 果 均 不 适 用 ,仅 适 用 针 对 供 应 商 的 处 理 结 果 。 请 务 必 登 录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 http://**-portal/ctscPortal 后 在通 知 -系 统公 告模 块 查 阅中 国 电 信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管 理 规 则。2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 合 格 。3 技 术 标 准 要 求 : 符 合 国 家 和 行 业 的 相 关 要 求 。1.2 计 划 工 期 : 本 框 架 服 务 期 限 为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至 2024 年 6 月 30日按 单 项 工 程 计算 , 具 体 单 项 工 程 在 接 到 建 设 单 位 开 工 书 面 通 知 后 90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1.3 承 包 方 式 : 包 工 包 部 分 配 套 材 料 。1.4 本 项 目 划 分 标 段 , 具 体 标 段 划 分 情 况 如 下 :
标 段 施 工 等 预 估 费 用 不 含 增 值 税 , 万元其 中线 路 专 业 等 施 工服 务 预 估 费 用不 * 供 材 料 预 估 费用不 含 增 值 税 , 实 施 区 域
含 增 值 税 , 万 元万 元 标 段 一 7211 7037 174 详 见 实 施 区 域 一览 表标 段 二 2403 2345 58 详 见 实 施 区 域 一览 表合 计 9614 9382 232 /备 注 :1.4.1 实 施 区 域 一 览 表序 号 区 县 乡 镇 标 段 一 实 施 区 域 标 段 二 实 施 区 域
1 霞 山 解 放 街 道爱 国 街 道工 农 街 道 友 谊 街 道新 兴 街 道海 滨 街 道 建 设 街 道东 新 街 道新 园 街 道 海 头 街 道泉 庄 街 道乐 华 街 道 全 区 域 /2 赤 坎 中 华 街 道寸 金 街 道民 主 街 道中山 街 道麻 章 镇湖 光 镇沙 湾 街 道 调 顺 街 道南 桥 街 道北 桥 街 道太平 镇 中 华 街 道寸 金 街道民 主 街 道中山 街 道麻 章 镇 湖 光 镇 沙 湾 街 道调 顺 街道南 桥 街 道北桥 街 道太 平 镇3 廉 江 廉 江 市 辖 罗 州 街 道城 北 街 道城 南街 道 3 个 街 道 和 18个 镇 : 石 城 镇新民 镇吉 水 镇河 唇 镇石 角 镇良垌 镇横 山 镇安 铺 镇营 仔 镇青平 镇车 板 镇高 桥 镇雅 塘 镇石
岭 镇石 颈 镇塘 蓬 镇长 山 镇和寮 镇 。 全 区 域 /4 吴 川 黄 坡 镇振 文 镇樟 铺 镇塘 缀 镇 长 岐 镇浅 水 镇王 村 港中 山 镇 板 桥 镇梅 菉 街 道博 铺 街 道海滨 街 道塘 尾 街 道大 山 江 街 道 兰 石 镇覃 巴 镇吴 阳 镇 振 文 镇樟 铺 镇 长 岐 镇浅 水 镇 王 村 港梅 菉 街 道 博 铺 街 道海 滨 街道大 山 江 街 道 兰 石 镇覃 巴 镇 黄 坡 镇塘 缀 镇 中 山 镇板 桥 镇 塘 尾 街 道吴 阳 镇5 雷 州 雷 高 镇东 里 镇唐 家 镇纪 家 镇 英 利 镇北 和 镇企 水 镇南 兴 镇 调 风 镇覃 斗 镇雷 城 街 道乌 石 镇 新 城 街 道西 湖 街 道客 路 镇龙 门
镇附 城 镇杨 家 镇沈 塘 镇白 沙镇松 竹 镇 全 区 域 /6 遂 溪 遂 城 镇黄 略 镇建 新 镇岭 北 镇 城 月 镇河 头 镇江 洪 镇乐 民 镇 乌 塘 镇北 坡 镇港 门 镇草 潭 镇 洋 青 镇杨 柑 镇界 炮 镇 遂 城 镇黄 略 镇 建 新 镇岭 北 镇 城 月 镇河 头 镇 江 洪 镇乐 民 镇 乌 塘 镇北 坡 镇 港 门 镇草 潭 镇 洋 青 镇杨 柑 镇 界 炮 镇
7 徐 闻 徐 城 北和 安 镇曲 界 镇锦 和 镇 新 寮 镇下 洋 镇前 山 镇龙 塘 镇 海 安 镇迈 陈 镇西 连 镇下 桥 镇 南 山 镇城 北 乡角 尾 乡徐 城 南 全 区 域 /8 海 东 南 调 街 道 南麻 斜 街 道 南坡 头 镇 龙 头 镇乾 塘 镇南 三 镇官 渡 镇 南 调 街 道 北麻 斜 街 道 北 龙 头 镇宫 渡 镇 乾 塘 镇 南 调 街 道 南麻 斜街 道 南坡 头 镇 南 三 镇南 调 街 道北麻 斜 街 道 北9 开 发区 硇 洲 镇东 简 镇东 山 镇民 安 镇 硇 洲 镇东 山 镇 东 简 镇民 安 镇1.4.2 投 标 人 必 须 按 招 标 文 件 格 式 提 供中 标 意 向 承 诺 书 所 填 意 向 中 标 标 段 数 不 得 大于 本 条 款 规 定 的 数 量, 否 则 招 标 人 将 按 照 标 段 正 序 进 行 推 荐 。1.4.3 如 某 标 段 在 招 标 文 件 购 买 截 止 时 间 前 已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不 足 3 家 , 或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已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不 足 3家 或 通 过 资 格 后 审 的 投 标 人 不 足 3家 的 , 则 该 标 段 招 标 失 败 。1.4.4 本 项 目 允 许 投 标 人 同 时 中 标 的 最 多 标 段 数 为 1 个 。1.5本 项 目 设 置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投 标 人 投 标 总 报 价 高 于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的 , 其 投 标 将被 否 决 。具 体 标 段 最 高 投 标 限 价不 含 增 值 税如 下 :标 段 一 为 :人 民 币 7211 万 元标 段 二 为 :人 民 币 2403 万 元 。2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2.1投 标 人 基 本 资 格 要 求 :2.1.1 投 标 人 应 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法 律 上 和 财 务 上 独 立 的 法 人 或 依 法 登 记 注 册 的 其他 组 织 , 合 法 运 作 并 独 立 于 招 标 人 和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投 标 人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银 行 资 信 和 商 业 信誉 。 注 册 资 本 或 开 办 资 金 应 不 低 于 2400 万 元含人 民 币如 注 册 资 本 或 开 办 资 金 为 其 他外 币 的 , 按 照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之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汇 率 中 间 价 换 算 成 人 民 币。法 人下 属 不 具 备 法 人 资 格 的 分 支 机 构 参 与 投 标 的 , 应 提 供 所 属 法 人 针 对 本 项 目 或 覆 盖 本 项 目 的 经营 事 项 的 有 效 授 权 。 2.1.2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有 效 如 下 资 质 之 一 : 1 须 具 有 有 效 的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行 政 部 门 颁 发 的 通 信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 级 资 质 (适 用于 按 照 建 市 * 号 文 颁 布 的 资 质 证 书 ), 且 具 有 有 效 的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2 须 具 有 有 效 的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行 政 部 门 颁 发 的 通 信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 级 资 质 (适 用于 按 照 建 市2020 94 号 文 颁 布 的 资 质 证 书 )且 具 有 有 效 的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2.1.3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投 标 人 ,不 得 参 加 同 一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2.1.4 业 绩 要 求 :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近 3 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 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全 国 范围 内 的 同 类 工 程 业 绩 , 同 类 工 程 指 通 信 线 路 的 相 关 施 工 经 验至 少 提 供 一 份 合 同 证 明。备 注 : 1 业 绩 按 合 同 签 订 时 间 为 准 , 须 提 供 合 同 关 键 页 复 印 件包 含 但 不 限 于 合 同 名 称 标 的金 额签 字 盖 章 页 如 提 供 的 框 架 合 同 有 具 体 合 同 总 金 额 的 , 则 须 提 供 至 少 一 份 该框 架 合 同 下 有 具 体 金 额 的双 方 确 认 的符 合 本 项 目 要 求 的 订 单 为 依 据如 提 供 的 框 架 合 同无 具 体 合 同 总 金 额 的 , 则 须 提 供 该 框 架 合 同 下 有 具 体 金 额 的双 方 确 认 的符 合 本 项 目 要 求
的 订 单 为 依 据证 明 材 料 资 料 不 全 无 法 确 定 为 同 类 工 程 业 绩 , 不 予 认 可 。 2 如 法 人 参 与 投 标 的 , 法 人 或 法 人 下 属 不 具 备 法 人 资 格 的 分 支 机 构 的 业 绩 证 明 材 料均 予 以 认 可如 法 人 下 属 不 具 备 法 人 资 格 的 分 支 机 构 参 与 投 标 的 , 则 只 认 可 该 分 支 机 构 的 业绩 证 明 材 料 。 3 合 同 原 件 备 查 , 如 评 审 时 需 要 核 查 , 接 到 正 式 通 知 后 , 须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送 达 评 标现 场 , 否 则 业 绩 不 予 认 可 。2.1.5 项 目 团 队 要 求 : 1 投 标 单 位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须 取 得 政 府 主 管 部 门通 信 管 理 局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考核 合 格 证 书A证。 2 本 项 目 至 少 配 备 1名 项 目 负 责 人 , 项 目 负 责 人 须 取 得 政 府 主 管 部 门通 信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B 证 ) 须 提 供 项 目 负 责 人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社保 证 明由 税 务 局 等 社 保 经 办 机 构 出 具 的 2022年 09 月 01日 以 后 缴 纳 的 任 一 时 间 段 的 社 保证 明 , 社 保 证 明 须 体 现 参 保 人 为 投 标 人及 劳 动 合 同 。 3 在 实 施 区 域 内 至 少 配 备 1 名 现 场 项 目 负 责 人 。 4 在 实 施 区 域 至 少 配 备 1名 取 得 政 府 主 管 部 门通 信 管 理 局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合 格 证 书C证的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并 提 供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承诺 函 承 诺 在 工 程 实 施 过 程 中 , 每 个 施 工 现 场 至 少 配 备 1 名 取 得 政 府 主 管 部 门通 信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C 证的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另 外 根 据 单 项 工 程 要 求 还须 配 备 足 够 的 施 工 人 员 。 5 须 在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人 员 组 成 表 中 列 明 项 目 团 队 成 员 信 息明 确 现 场 项 目 负 责 人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所 对 应 负 责 的 区 域 , 并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备 注 : 如 法 人 参 与 投 标 的 , 社 保 证 明 须 体 现 参 保 人 为 投 标 人 或 投 标 人 下 属 不 具 备 法 人 资格 的 分 支 机 构如 法 人 下 属 不 具 备 法 人 资 格 的 分 支 机 构 参 与 投 标 的 , 社 保 证 明 须 体 现 参 保 人为 投 标 人 或 其 法 人 。
2.1.6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2.2 投 标 人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为 招 标 人 不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附 属 机 构单 位 2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前 期 准 备 提 供 设 计 或 咨 询 服 务 的 , 但 设 计 施 工 总 承 包 除 外3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4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代 建 人5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提 供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的6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同 为 一 个 法 定 代 表 人 的7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相 互 控 股 或 参 股 的8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相 互 任 职 或 工 作 的
9 被 责 令 停 业 的10 被 暂 停 或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11 财 产 被 接 管 或 冻 结 的12 在 最 近 三 年 内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 起有 骗 取 中 标严 重 违 约重 大 工 程 质量 或 安 全 问 题 的13 违 反 招 标 人 公 司 规 定 纳 入 特 殊 供 应 商D 类的 , 或 违 反 招 标 人 公 司 规 定 纳 入 特殊 供 应 商D 类的 公 司 与 投 标 人 存 在 控 股 关 系即 上 述 公 司 或 上 述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投 资人 在 投 标 人 的 持 股 比 例 达 到 50%及 以 上的14其 他 按 照中 国 电 信 供 应 商 不 良 行 为 管 理 规 则及 处 理 结 果 , 应 对 投 标 人 及 其投 标 产 品 品 类 在 本 项 目 中 执 行 禁 止 采 购 处 理 措 施 的 。 同 一 标 段 或 未 划 分 标 段 的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涉 及 多 个 产 品 评 估 品 类 的 , 投 标 人 及 其 任 一 投 标 产 品 品 类 涉 及 相 关 禁 止 采 购 处 理 结 果 的 , 该标 段 或 招 标 项 目 应 适 用 相 关 的 禁 止 采 购 处 理 措 施 。15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16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2.3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要 求 。3 资 格 审 查 方 法本 项 目 将 进 行 资 格 后 审 , 资 格 审 查 标 准 和 内 容 见 招 标 文 件 第 三 章评 标 办 法, 凡 未 通过 资 格 后 审 的 投 标 人 , 其 投 标 将 被 否 决 。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4.1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时 间 : 2023年 02月 20日 08时 30分 至 2023年 02月 24日 17 时 30分北 京 时 间 , 下 同。4.2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方 式 : 凡 有 意 参 与 投 标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请 按 以 下 步 骤 顺 序 进 行 操 作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
4.2.1登 录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 在招 投 标 办 理 -去 投 标模 块 跳 转 至 中 国 电 信 电 子 采 购 系 统 进 行 本 项目 招 标 文 件 的 登 记 申 领 。 未 在 系 统 注 册 的 投 标 人 须 先 进 行 注 册 , 注 册 方 法 详 见 本 公 告6.投 标 人 注 册。4.3 招 标 文 件 费 用 : 每 套 售 价 300.00元 人 民 币 , 售 后 不 退 。 支 付 要 求 : 在 招 标 文 件 获取 期 限 内 , 登 录链 捷 招中 国 通 服 招 标 系 统http://** 完 成 本项 目 招 标 文 件 的 费 用 支 付 。5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为 : 2023年 03月 14日 09时 00 分
5.2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 登 录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 在招 投 标 办 理 -去 投 标模 块 跳 转 至 中 国 电 信 电 子采 购 系 统 提 交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通 过 电 子 采 购 系 统 完 成 加 密 电 子 投标 文 件 的 上 传 。 投 标 人 未 在 电 子 采 购 系 统 进 行 招 标 文 件 申 领 登 记 或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未 按 照 要求 加 密 的 , 将 无 法 通 过 电 子 采 购 系 统 提 交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5.3 本 项 目 将 于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同 一 时 间 通 过中 国 电 信 电 子 采 购 系 统进 行 开 标 ,招 标 人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邀 请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代 理 人 准 时 参 加 。6 投 标 人 注 册6.1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 注 册
未 注 册 过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 须 通 过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http://**-portal/ctscPortal 首 页立 即 注 册模 块 完 成 注 册 后 , 方 可 申 领 本 项 目 招标 文 件 。6.2 CA证 书 办 理参 与 电 子 采 购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须 提 前 办 理 CA 证 书 进 行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和 投 标 , 并 确保 CA证 书 在 使 用 时 有 效 。 CA证 书 办 理 流 程 详 见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操 作 指 引 -CA办 理。6.3技 术 支 撑 联 系 方 式电 子 采 购 系 统 技 术 支 撑 : 服 务 热 线 * , 服 务 邮 箱zbsupportchinatelecom.cn。
CA 证 书 办 理 技 术 支 撑 : 服 务 热 线 010-*/020-*/020-*, 服 务邮 箱 http://**。7.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工业 和 信 息 化 部 通 信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信 息 平 台http://**中 国 电信 阳 光 采 购 网http://**-portal/ctscPortal 上 发 布 , 其 他 媒 介 转载 无 效 。 本 公 告 在 各 媒 体 发 布 的 文 本 如 有 不 同 之 处 , 以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发 布 的文 本 为 准 。8. 联 系 及 异 议 接 收 方 式8.1联 系 方 式招 标 人 : 中 国 电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湛 江 分 公 司地 址 : 湛 江 市 人 民 大 道 中 55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韦 之 定电 话 : 0759-*电 子 邮 件 : http://**网 址 : http://**.cn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中 捷 通 信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较 场 西 路 21 号邮 编 : *
项 目 负 责 人 : 彭 宇 灵黎 荐联 系 人 : 彭 宇 灵黎 荐余 思 慧叶 小 惠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pengyulingchinaccs.cn售 卖 文 件 发 票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方 式 : 陈 小 姐 / 020-*/ zhongjbss1zjscs.com网 址 http://**开 户 名 : 中 捷 通 信 有 限 公 司开 户 银 行 : 中 信 银 行 广 州 花 园 支 行账 号 : *11788.2异 议 接 收 方 式
登 录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 http://**-portal/ctscPortal 后 , 通 过采 购 协 同 -异 议 处 理 -提 出 异 议模 块 提 出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中 捷 通 信 有 限 公 司2023 年 0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