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 第37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62号)要求,现将《乌鲁木齐市隆盛达蓝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LNG车辆安全应用与保障服务示范基地(高新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隆盛达 (略) LNG车辆安全应用与保障服务示范基地(高新区)建设项目
公示内容:乌鲁木齐市隆盛达蓝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LNG车辆安全应用与保障服务示范基地(高新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2024年6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