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庆阳 (略) 电子辐照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3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 | 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防治措施 |
1 | 庆阳 (略) 电子辐照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庆城县 | 庆阳 (略) | 甘肃秦洲核与 (略) | 项 (略) 庆城县驿马工业园区,建设单位拟在其1#厂房内西南角建设2间电子加速器辐照室,安装使用 1台DDLH2.5-40/1600型和1台DDLH2.0-50/1800型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用于电线电缆的辐照交联。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评文件形式应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26.*元,占总投资的10.6%。 | 1.电子束、X射线:电子加速器在进行辐照时电子枪发射电子,电子在加速过程中打在加速管壁和机头会产生高能X射线,X射线的贯穿能力极强,会对辐照室周围环境造成辐射影响。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1)加速器自屏蔽措施:本项目电线电缆出口位于迷道侧,线缆设计通过一定的角度穿越迷道内、外墙,考虑到加速器运行产生的射线经几次散射衰减而减弱,根据厂家前期生产设计并投入运行的加速器运行情况,该处的辐射水平略高于环境本底水平。(2)辐照室实体屏蔽措施:辐照室墙体采取相应的实体屏蔽材料,对X射线具有一定的防护作用。(3)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本项目通过设备自身的辐射防护屏蔽设计、设备固有安全性及工作场所合理布局、两区划分管理、安全联锁装置、急停装置、视频监控装置、警示标志等辐射防护设施、措施进行辐射安全防护,能够满足《辐射加工用电子加速器工程通用规范》(GB/T*-2010)、《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辐射防护要求。(4)人员辐射安全措施:工作期间操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当辐射水平达到设定的报警水平时,剂量报警仪会发生声光报警,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建设单位应定期(每季度一次)将个人剂量计送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存入个人剂量档案。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及法规培训,并通过考核,持证上岗。周边公众主要依托辐射工作场所的屏蔽体等屏蔽射线。同时,辐射工作场所严格执行“两区划分”管理,在辐照室外粘贴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或靠近,以增加公众与射线源之间的防护距离,避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废气:X射线能造成空气电离从而产生少量臭氧及氮氧化物,由于臭氧产生量小,容易分解为氧气,且辐照室内安装通风系统,产生的废气不会累积,排至环境大气经稀释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3.废水:本项目运行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工作人员办公及生活废水利用厂区污水收集设施不外排。 4.固废:本项目运行不产生放射性固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由建设单位进行统一集中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辐射事故:造成事故照射主要可能是工作人员在加速器束流关闭,但高压开启的情况下,多次进入辐照室进行电缆等相关操作,加速器产生的“暗电流”导致人员受电子束超剂量照射。通过定期检查各项防护设施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严格执行各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及法规的培训,增强辐射安全防护意识,以避免或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 |
2 | (略) (略) 新增2台医用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西峰区 | (略) (略) | (略) | (略) 一部地下一层改造两间介入手术室,分别为第三、第四介入手术室,改造前该区域为影像中心医办公室、办公室、打印胶片室、会议室,并新增2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简称DS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进行介入诊断辅助治疗等。设备型号均为:Artis Q Floor型,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3.5%。 | 1.电离辐射:射线装置运行时,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可能受到射线和漏射线的外照射。(1)工作场所布局:根据《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中对X射线机房布局要求,通过合理设置X射线、机房门、窗和管线口位置;充分考虑邻近及周围场所的人员防护与安全;机房设备布局满足相关要求,并采取有效的屏蔽措施。(2)工作场所分区: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要求,在辐射工作场所内划出控制区和监督区,以减少对工作人员和公众的X射线外照射。(3)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DSA手术室与操作台之间安装铅玻璃观察窗;机房门外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设置“射线有害,灯亮勿入”的警示语句;平开机房门有自动闭门装置;机房上方吊顶安装换气扇,废气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为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送有资质单位检测,检测结果存入个人剂量监测档案;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才能持证上岗;医院配备1台辐射巡测仪,定期对辐射场所周围环境进行监测。(4)个人防护用品及辅助防护设施:根据《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个人防护用品应配备铅橡胶围裙、铅橡胶围脖、铅防护眼镜、介入防护手套、铅橡胶帽子等;辅助防护设施应配备铅悬挂防护屏或铅防护吊帘、床侧防护吊帘或床侧防护屏和移动铅防护屏风等。根据报告表对DSA运行阶段环境和人员辐射影响的计算和分析,DSA手术室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μSv/h的标准限值,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低于5mSv以及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低于0.1mSv的剂量约束限值,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关于“剂量限值”的规定。 2.废气:设备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作用可以使气体分子或原子电离,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通过排风装置和外界空气对流,对人员和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项目不使用废显影液和定影液,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4.固废:项目2台DSA每年约进行1100台介入手术,每台手术约产生0.5kg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年产生量为550kg,集中回收后,转移至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统一回收处理。 5.辐射事故:造成事故照射主要包括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误操作;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失效;检查与维护状态下,设备维修人员反操作规程或误操作;人员误入工作场所等几种情形。医院应从辐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意识两方面着手,提高辐射安全文化素养,加强辐射防护意识,预防减少辐射事故发生。 |
3 | 正 (略) 新增1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正宁县 | 正 (略) | (略) | 项目拟在医技楼一楼东南角新建一间介入手术室及其配套房间,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简称DS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进行外周介入、脑血管介入、心脏介入等治疗。设备型号为:Artis ZeeⅢ ceiling型,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项目总投资858.*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4%。 | 1.电离辐射:射线装置运行时,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可能受到射线和漏射线的外照射。(1)工作场所布局:根据《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中对X射线机房布局要求,通过合理设置X射线、机房门、窗和管线口位置;充分考虑邻近及周围场所的人员防护与安全;机房设备布局满足相关要求,并采取有效的屏蔽措施。(2)工作场所分区: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要求,在辐射工作场所内划出控制区和监督区,以减少对工作人员和公众的X射线外照射。(3)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DSA手术室与操作台之间安装铅玻璃观察窗;机房门外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放射防护注意事项、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设置“射线有害,灯亮勿入”的警示语句;平开机房门有自动闭门装置;机房上方吊顶安装换气扇,废气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为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送有资质单位检测,检测结果存入个人剂量监测档案;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才能持证上岗;医院配备1台辐射巡测仪,定期对辐射场所周围环境进行监测。(4)个人防护用品及辅助防护设施:根据《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个人防护用品应配备铅橡胶围裙、铅橡胶围脖、铅防护眼镜、介入防护手套、铅橡胶帽子等;辅助防护设施应配备铅悬挂防护屏或铅防护吊帘、床侧防护吊帘或床侧防护屏和移动铅防护屏风等。根据报告表对DSA运行阶段环境和人员辐射影响的计算和分析,DSA手术室屏蔽体外表面3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μSv/h的标准限值,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低于5mSv以及公众人员年有效剂量低于0.1mSv的剂量约束限值,均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关于“剂量限值”的规定。 2.废气:设备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与空气作用可以使气体分子或原子电离,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通过排风装置和外界空气对流,对人员和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水:项目不使用废显影液和定影液,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4.固废:项目每台手术约产生0.5kg医疗废物,每年约进行500台介入手术,医疗废物年产生量为250kg,集中回收后,转移至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回收医疗废物资质的单位定期统一回收处理。 5.辐射事故:造成事故照射主要包括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误操作;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失效;检查与维护状态下,设备维修人员反操作规程或误操作;人员误入工作场所等几种情形。医院应从辐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意识两方面着手,提高辐射安全文化素养,加强辐射防护意识,预防减少辐射事故发生。 |
公示期限: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辐射环境监理站 0934-*(电话) 0934-*(传真) *@*63.com(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