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永丰镇智能制造示范园双创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永丰镇智能制造示范园双创中心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略) 永丰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略) 永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邵主任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辰未 (略) | |
地址 | 金域华府南大门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宪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价(元) | #佰零#万#仟#佰###元#角#分 (小写:#.68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王语倩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 | ||
工期(日历天) | 1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略)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价(元) | #佰零#万#仟#佰###元#角#分#分(小写:#.26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袁小弟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 ||
工期(日历天) | 1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略)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价(元) | #佰零#万#仟#佰###元#角#分 (小写:#.26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赵恩明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皖# | ||
工期(日历天) | 1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根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滁公管综〔20 23〕 19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元 ;专家评审费415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 (略) 永丰镇人民政府或安徽辰未 (略) ,地址: (略) 永 (略) 或金域华府南大门,联系人邵主任或杨宪, 联系电话:#或#。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 (略) (略) (略) 网站—通知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略) 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 (略) 区公管部门)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d873-4f45-#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e5-b32f-ad4de4e37da4.html)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略) 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 提交申请(略) 永丰镇人民政府业务提交2024/10/15 17:40:130天5小时48分16秒
- 服务系统通过2024/10/15 17:43:540天0小时4分41秒
0天5小时48分16秒
0天0小时4分4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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