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兴国县行政审批局(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赣州伟梦 (略) 年产值2亿电子充电设备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兴国县高兴镇返乡创业园1栋 |
建设单位: | 兴国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兴国 (略) 拟租赁 (略) 兴国县高兴镇返乡创业园1栋建设赣州伟梦 (略) 年产值2亿电子充电设备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为*m2。从事充电器和数据线的生产,建成年产值2亿电子充电设备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焊接(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烷总烃)、注塑成型(以非*烷总烃计)、破碎(颗粒物)、酒精擦拭和食堂油烟等。 (1)焊接、破碎 A.颗粒物 项目焊接、镀锡等工序年工作312天,每天工作10小时。 项目注塑边角料经碎料后回用于生产,碎料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碎料工序均集中同一时段进行处理,故工作时间按每天 2 小时计,年工作312 天。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不包括 3825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384 电池制造)、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0仪器仪表制造业、435 电气设备修理、436仪器仪表修理、439 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行业系数手册、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计算项目颗粒物产生量为PVC396kg/a;PE/PP/TPE2364.48kg/a。由于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较少,且设置的破碎机为加盖密闭设备,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以确保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标。 B.锡及其化合物 项目焊接、镀锡、锡检等工序会产生锡及其化合物,根据企业提供的无铅锡丝、无铅锡条MSDS报告,不含松香等助焊剂,计算颗粒物产生量及原料中锡的含量计算锡及其化合物产生量,0.0008t/a。 C.非*烷总烃 项目导体镀锡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主要来自助焊剂中的有机成分在高温下的挥发,锡炉工作温度为280±30℃,根据对助焊剂的成分分析,助焊剂挥发组分为95.8%。本项目在焊接等工序上设置外部吸气罩,集气口距离工作台面上方20cm,管道直径:小径φ75mm、大径φ110mm,罩口直径:100mm,为铝合金材质。焊接、锡检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2)注塑成型、烘烤 A.非*烷总烃 本项目使用烘烤机对各胶料进行干燥,采用电加热,干燥温度约80℃,干燥时间约4小时。烘烤机对胶料的主要作用是干燥塑料颗粒,?去除其中的水分,?以提高生产效率、?保护产品质量,?并延长塑料颗粒及制品的使用寿命,该过程主要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 项目内膜、外膜采用注塑机进行成型,主要原料为 PP、TPE、PVC、LLDPE胶粒,PP的热分解温度在300~500℃、TPE?的热分解温度在200~270℃、PVC 的热分解温度在140℃、LLDPE的热分解温度在400~500℃。项目内膜注塑温度约155~175℃、外膜注塑温度165~190℃左右,除PVC外其他原材料塑料颗粒分解温度均高于注塑工作温度,且冷却速度较快,不会使塑料颗粒发生裂解,仅在受热熔融过程中挥发少量热解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其中PVC分解出热解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氯化氢和氯*烯。且二噁英产生的条件为 400~800℃,因此,本项目在烘烤、注塑成型过程中不会产生二噁英。 PVC树脂产生氯化氢、氯*烯产污系数参考《气相色谱-质谱法分析聚氯*烯加热分解产物》(林华影,林瑶、张伟等,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08年4月,18卷4期),该文献试验中称取25g纯聚氯*烯粉末,置于250ml具塞碘量瓶中,在90-250℃区间逐步升温,在不同温度下恒温0.5h后,对热解气体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在90~220℃温度区间内,分解出的氯化氢浓度范围为0.95-19.46mg/m3,氯*烯浓度范围在1.03-22.84mg/m3,按最不利情况进行氯*烯和氯化氢的源强计算,即氯化氢19.46mg/m3,氯*烯22.84mg/m3,再根据实验样品重量得出氯化氢的产污系数为194.6mg/t-PVC,氯*烯的产污系数为228.4mg/t-PVC,本项目PVC注塑温度为155~190℃,可采用上述产污系数。 项目注塑工序年工作3120h,所用的塑料原料合计为138.024t/a(其中PVC使用量为19.8t/a),因此注塑工序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74t/a,氯化氢产生量为3.85×10-6t/a,氯*烯产生量为4.52×10-6t/a。 项目烘烤工序年工作时间1248h,项目烘干工序电加热温度 80℃左右,通过类比同类型项目产污情况,烘干工序有机废气产生量约占注塑成型工序产生量的 10%,则烘干工序非*烷总烃产生量为0.0074t/a(0.006kg/h)。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 10.3 对 VOCs排放控制要求中,对于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3 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本项目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的排放速率 0.006kg/h<3 kg/h ,根据相关的要求,本项目可不采取 VOCs 处理设施,且由于项目工作时间较短,每次烘干胶料量较少,废气在空气中逸散较快,废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呈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B.臭气浓度 本项目注塑工序会产生少量臭气,由于此类臭气存在区域性,臭气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污染源产生位置,排放方式为通过车间强制抽风净化后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臭气的产生量与工艺有关情况,难以定量计算,距离的衰减以及大气环境的稀释作用对其影响非常明显,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加强管理,在周边种植绿化等方式,可减少生产车间臭气散发。 (3)酒精擦拭 本项目酒精使用量约为0.6t/a,检验过程中使用酒精对产品上的污渍进行清理,由于清理频次与位置不固定,清理过程中酒精全部挥发,在车间以无组织的形式全部排放,有机废气总产生量为0.6t/a(0.19kg/h)(按年运行312d、10h/d计)。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 10.3 对 VOCs排放控制要求中,对于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3 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本项目有机废气的排放速率0.19kg/h,根据相关的要求,本项目可不采取 VOCs 处理设施,且由于项目工位较多,每次使用酒精量极少,废气在空气中逸散较快,废气通过车间新风系统较少对环境的影响。 (4)食堂油烟废气 油烟主要是指食品烹饪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的产物。根据统计数据,其人均食用油用量平均按 0.03kg/人·天计,项目设有共设置 4?个灶头,为中型规模食堂,用餐人数为 160?人,则日耗油量为 4.8kg/d,年耗油量为 1.4976t/a。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取其均值3%,则项目油烟产生量约为 0.144kg/d,即 0.045t/a。项目年工作日 312?天,日备餐时间按 6小时计,一般厨房均采用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通过设置排风量为 6000m3/h,净化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通过排气筒排放,则油烟产生浓度为 4mg/m3;油烟排放量 0.011t/a(0.036kg/d),油烟排放浓度为 1mg/m3。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应不低于75%,本项目拟安装除油效率为75%的油烟净化器,其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引至专用烟囱达标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浓度为1mg/m3,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限值。 (二)废水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外排废水类型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 (1)间接冷却水 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水是为了保证塑胶原料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内,以避免温度过高使塑胶原料分解、焦烧或定型困难。该冷却用水仅在设备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 项目注塑机工作时需用间接冷却水进行冷却,配套1台冷却塔,循环水量为20m3/h,补充水量约2.4m3/d(748.8m3/a),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需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2)员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160人,项目设置食堂和宿舍,厂区住宿人员为40人,根据《 (略) 生活用水定额》(DB36/T419-2017),厂区宿员工用水按140L/人·d计,厂区不住宿员工用水按50L/人·d计,则本项目住宿员工生活用水量为40×140×10-3=5.6m3/d(1747.2m3/a),非住宿员工生活用水量为120×50×10-3=6m3/d(1872m3/a),则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6+6=11.6m3/d(3619.2m3/a)(年工作312d)。排污系数取0.8,则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1.6×0.8=9.28m3/d(2895.36m3/a)。参照《城市污水处理技术及工程实例》(化学工业出版社)中的低等浓度水质并结合当地办公生活污水水质分析,确定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为pH6~9、CODcr250mg/L、BOD5120mg/L、SS150mg/L、NH3-N20mg/L、TP2mg/L、TN40mg/L。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新建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高兴镇污水处理站进水接管标准后,排入高兴镇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平江。 三)噪声 1、噪声源强 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破碎机、注塑机、全自动电脑裁线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最大噪声源是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处于厂房内。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下列措施: ①生产车间重视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源,将高噪声源布置于厂房中部,尽可能远离厂界,以减轻对厂界外的声环境影响。 ②设备选型上使用国内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降噪减震装置等。 ③在装卸方式上,使用工具妥善装卸,不得野蛮操作;产品进行包装后置于标准木托盘上,以方便运输和降低装卸噪声。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只要建设单位对生产设备采取相应的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加强车间的密闭性,减少噪声外传,并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防止非正常工况下噪声的产生,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则本项目的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项目检测、测试及电检等工序产生的次品主要缺陷为多焊、虚焊、短路、错件等,在厂内返修后作为成品出货,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生产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因此项目检测、测试及电检等工序产生的次品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60人,年工作日为312天,按平均每人0.5kg/d计算,则项目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4.96t/a。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废包装材料 废包装材料产生于项目生产过程中原料拆包、产品包装等过程,主要为塑料包装袋、纸箱等,产生量约为0.2t/a。废包装材料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物代码为900-003-S17,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②锡渣 本项目锡炉工作时会产生锡渣,可以用刮锡刀把锡渣拨到锡渣槽,锡渣量为0.012t/a,这部分粉尘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物代码为900-099-S59,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③线材、芯线外皮 项目在裁线剥皮和剥芯线工序中会产生线材、芯线外皮废塑料,产生量为1.5t/a,收集后交由专门回收单位处理。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物代码为 900-099-S59。 ④塑料边角料 项目注塑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塑料边角料,产生量约2.76t/a,全部经碎料后回用于生产,对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废物代码为900-003-S17,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3)危险废物 ①废清洗剂 根据产品需求,需要采用酒精对产品表面进行擦拭,项目废清洗剂产生量为0.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清洗剂属于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物代码900-042-06,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②废活性炭 项目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为确保废气处理效率及达标排放,活性炭吸附箱内填充的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需进行更换,此过程会产生废活性炭。参考同类型项目分析,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动态吸附量一般为25%,即1t活性炭约吸附0.25t的有机废气,产生1.25t废活性炭,根据前文废气源强及治理措施分析,本项目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的有机废气吸附处理量为0.*t/a,则所需活性炭的量为0.*t/a,对应的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3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设置单级装载量为0.5t的活性炭箱,活性炭更换频次为1次/每1年,则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32t/次(0.32t/a)。 ③废机油 废机油产生于设备维修过程,根据项目设备量及运行时间估算,每半年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一次,每次维修使用机油的量为40kg/次,即买即用,规格为20kg/桶,年用量约0.08t/a,废油产生量按20%考虑,则项目废机油的产生量为0.16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④废机油桶 废机油桶产生于设备维修过程,根据项目设备量及运行时间估算,每半年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一次,每次维修使用机油的量为40kg/次,即买即用,规格为20kg/桶,因此单次产生废机油桶2个,废机油桶年产生量约为0.02t/a。废机油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其他废物,代码900-041-49,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⑤废含油抹布 废含油抹布产生于设备维修过程,产生量约为0.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2-49,建议企业将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如果未分类收集,则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可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未收到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