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中国电建电建新能源公司中电建嘉祥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1.56MW)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标段(包)编号:D##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嘉祥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1.56MW)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以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项目代码:2309-#-04-01-#,2309-#-04-01-#,2309-#-04-01-#,2309-#-04-01-#,2309-#-04-01-#,2309-#-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为中电建(嘉祥) (略) ,建设资金 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电建(嘉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本光伏项目位于 (略) 嘉祥县,共分 (略) 域,其中嘉祥县文化馆(一二期)东经:116.#,北纬:35.#;仲山镇仲山东村东东经:116.#,北纬:35.#;马村镇楚营村西(一二期)东经:116.#,北纬:35.#,老僧堂镇汤垓村南东经:116.#,北纬:35.#。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党政机关闲置屋顶、村集体坑塘水面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共计4个场址,直流侧规划装机容量14.#MWp,交流侧规划装机容量约11.56MW,采用580Wp单晶硅组件#块, (略) 域光伏电站以每12-19块为一串、 (略) 域光伏电站以每16-26块为一串,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倾角安装。本项目新建4座10kV升压箱变,4座10kV预制舱,2 (略) 箱; (略) 域光伏电站各发电单元通过0.4k (略) 接至就近低压配电室0.4kV母线侧; (略) 域光伏电站各发电单元通过10k (略) 接至就近10k (略) 上。 2.3 项目工期:14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2月10日。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占)、租用及补偿、电力消纳及接入意见、接入系统设计、购售电合同、并网等相关手续办理;政府部门相关手续办理(国土意见、 (略) 意见、武装部意见、 (略) 意见、环保意见、租赁协议等);屋顶分布式评估专家评估意见;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设计评审、施工证件和批件办理(如林业及草地手续、土地复垦手续、施工许可证、土地及房屋不动产权证等);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含概、预算)、科研,竣工图;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和管理等,及发包人负责采购设备的监造、验货、卸货、管理等;工程施工准备与工程施工;所有设备安装及调试;水保、环保、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等专项设计、评价、施工和监测;质监、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 (略) 前手续,试运行、涉网性能 (略) 验收手续等;土地复垦与验收;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验收工作;工程保险;质保期内的服务、配合审计工作;其他: (略) 达标投产验收。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中标人数量为1个,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2019年至今)内具有总装机容量5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出具的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服务范围、合同总金额及竣工验收时间等内容。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其他 (略)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略) 页截图,以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 (略) (http://**)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 (略) 页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50MWp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经理。2.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职务。3.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项目副经理职务。4.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行业的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担任过1个及以上光伏(风电)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务。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最低配备要求8人,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3)技术负责人(4)项目副经理(5)施工负责人(6)安全总监(7)质量负责人(8)安全环保负责人(9)进度负责人(10)合同工程师(11)采购工程师(12)测量工程师(13)土建工程师(14)电气工程师(15)专职安全员2人(16)试验管理(17)档案管理等。 2.施工机械设备:需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保障整体建设进度,落实建设单位提出的有关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 11 月 8日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国电建 (略) (http://**)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