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6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商 (略) 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商水县 (略) 年处理30000吨废旧塑料再生利用项目 | (略) 商水县魏集镇工业园区水厂北段200米 | 商水县 (略) | 河南林 (略) | 商水县 (略) 年处理30000吨废旧塑料再生利用项 (略) 商水县魏集镇工业园区水厂北段200米,项目租赁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等2280m2,建设3条PE碎片生产线和3条PET碎片生产线,工艺流程:原料—分拣—脱标—粉碎—清洗—甩干—色选—成品,年处理30000吨废旧塑料瓶。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井+调节池+混凝沉淀+A/O+清水池”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用水标准,全部循环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采取投放除臭剂、定期清理污物的措施对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经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阻隔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设置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分拣废物、废标签经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清洗沉渣、污水站污泥定期清掏,经压滤机脱水后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 无 |
附件:商水县 (略) 年处理30000吨废旧塑料再生利用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