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拟进行饶洋镇蓝屋 (略) 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代理的服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饶平县饶洋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饶洋镇蓝屋 (略) 改造工程
服务事项:招标代理
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65元,项目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自筹解决。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起点在饶洋镇355号国道与水东村 (略) ( (略) 段),终点到蓝屋畲族村村内的村道进行改造,总长约1100米,原路基 (略) 进行扩宽提升至7米标准, (略) 雨 (略) 敷设, (略) (略) 段进行修复和提升; (略) 面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 (略) 两侧夜景照明等。
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饶洋镇蓝屋 (略) 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汇编、移交并保存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汇总报告及其电子版;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竞选的单位于2024年10月21日17:00前到饶平县饶洋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地址:饶平县饶洋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68-#)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
2、近年业绩情况;
3、综合实力及荣誉证书。
(上述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我镇将根据报名单位综合情况择优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饶洋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