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年产100吨调味品项目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年产100吨调味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修武县郇封镇小文案村向南 (略) 西
建设内容:项目实际投资(略)元,项目主要建设年产100吨调味品项目,同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7日-2025年1月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