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7日,巴东县野三关镇交通城建环保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野三关镇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巴东县野三关镇交通城建环保服务中心(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湖 (略) 并特邀3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野三关镇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项目位于野三关镇青龙桥村红岩冲,其中总库容量为56.2万m3,有效库容量为55.8万m3,日平均处理能力为67吨,填埋场于2009年投入试运行,目前已运行14年,由于集镇人口的增加及收集范围的扩大,目前填埋场已无库容,已临近封场;渗滤液处理车间日处理渗滤液70m3,渗滤液处理车间采用二级DTRO反渗透系统工艺,为间歇式运行。工程实际总投资约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48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项目环评文件,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1、截排水沟根据填埋区实际情况根据地形建设,较环评阶段减少约80m,但实现了雨污分流;
2、垃圾填埋场建设初期,设置了防渗衬层、渗滤液导排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及地下水导排系统等,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
3、根据《巴东县野三关镇垃圾填埋场水文地质钻探项目地质勘察报告》(湖北万泰 (略) 2022年10月)可知,由于地质结构原因,所布设4口地下水监测井等均无稳定地下水。
综上,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项目建设也基本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对照《野三关镇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野三关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工程建设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批复及相关标准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效果即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填埋场渗滤液、洗膜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及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其中,渗滤液主要为填埋区雨水及生活垃圾中含带的水分汇集产生。本项目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填埋库区四周设置永久截洪沟,可拦截填埋区外雨水;填埋过程中库区内的雨水及垃圾中含带的水分,通过主盲沟重力排至渗滤液调节池;洗膜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及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均排入渗滤液调节池进入渗滤液处理车间处理。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TN、NH3-N、TP、粪大肠菌群数、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渗滤液处理车间采用采用二级DTRO反渗透系统工艺,处理能力为70m3/d。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经渗滤液处理车间处理后,各项监测因子均可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表2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填埋库区作业区产生的粉尘、H2S、NH3等恶臭气体和*烷等在渗滤液收集、处理过程产生的H2S、NH3等恶臭气体。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位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烷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浓度限值要求,H2S、NH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项目产生的废气妥善处置后实现了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及辅助生产设备噪声。本次验收委托湖 (略) 对厂界昼、夜间噪声进行了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实现了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渗滤液处理车间产生的浓缩液、更换的废滤芯、废膜片及员工生活垃圾,浓缩液、更换的废滤芯、废膜片等均回灌于填埋区,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工程运营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5、地下水
填埋场于渗滤液处理车间东西两侧布设地下水监测井2口,于调节池东西两侧布设地下水监测井2口。根据《巴东县野三关镇垃圾填埋场水文地质钻探项目地质勘察报告》(湖北万泰 (略) 2022年10月)可知,由于地质结构原因,所布设本底井、污染扩散井、监视井等均无稳定地下水。因此本次验收未对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
五、验收结论
该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竣工验收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该工程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后期运营应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1、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的规定,设置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图形标志。
2、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环境卫生管理业》(HJ1106-2020)等要求,根据自行监测计划,开展废水、废气、噪声、地下水等自行监测工作,并定期将监测结果上传至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3、封场前,对渗滤液调节池进行加盖或覆膜处理,进一步减小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各项环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定期对各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目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5、健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员工环保意识, 定期对各环节进行巡查,防止跑、冒、滴、漏事件发生。加强对填埋区覆盖面的检查与管理,减少渗滤液产生。
6、做好填埋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在线监测记录等各项环保措施运行台账记录。
7、截排水沟应定期清理,不得影响其截排雨水。
8、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环境监管。
9、加强后续运营的管理,确保噪声、废气等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确保和谐稳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巴东县野三关镇交通城建环保服务中心
地址:巴东县野山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靖
联系电话:*
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链接:http://** 提取码: 25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