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62 ㎡(折合约 170.63亩),建筑占地面积 62151.19 ㎡,总建筑面积 *.35 ㎡。其中续建建筑面积 *.88 ㎡(包括 1#加工车间 34560.00 ㎡、1#-4#深加工厂房45225.72 ㎡、2#-5#厂房 23754.16 ㎡、门卫室 32.00 ㎡),新建建筑面积*.47 ㎡(包括 2#加工车间 20988.24 ㎡、1#厂房 10721.76 ㎡、1#配套用房 3525.84 ㎡、配电房 296.24 ㎡、消防水泵房 99.32 ㎡、垃圾房兼公共厕所 128.00 ㎡、消防水池 193.07 ㎡)。本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 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 *.51 ㎡。其中:1#加工车间 34560.00 ㎡、1#-4#深加工厂房 45225.72 ㎡、2#-5#厂房 23754.16 ㎡、门卫室 32.00㎡、配电房 296.24 ㎡、消防水泵房 99.32 ㎡、垃圾房兼公共厕所 128.00㎡、消防水池 193.07 ㎡。 二期建设:总建筑面积 35235.84 ㎡,其中:1#厂房 10721.76 ㎡、2#加工车间 20988.24 ㎡、1#配套用房 3525.84 ㎡。 |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62 ㎡(折合约 170.63亩),建筑占地面积 62151.19 ㎡,总建筑面积 *.35 ㎡。其中续建建筑面积 *.88 ㎡(包括 1#加工车间 34560.00 ㎡、层数1层、跨度96m,1#-4#深加工厂房45225.72 ㎡、层数均为5层、跨度均为32m,2#-5#厂房 23754.16 ㎡、层数均为5层、跨度均为20m,门卫室 32.00 ㎡),新建建筑面积*.47 ㎡(包括 2#加工车间 20988.24 ㎡、层数2层、跨度72m,1#厂房 10721.76 ㎡、层数4层、跨度20m,1#配套用房 3525.84 ㎡、配电房 296.24 ㎡、消防水泵房 99.32 ㎡、垃圾房兼公共厕所 128.00 ㎡、消防水池 193.07 ㎡)。 本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 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 *.51 ㎡。其中:1#加工车间 34560.00 ㎡、1#-4#深加工厂房 45225.72 ㎡、2#-5#厂房 23754.16 ㎡、门卫室 32.00㎡、配电房 296.24 ㎡、消防水泵房 99.32 ㎡、垃圾房兼公共厕所 128.00㎡、消防水池 193.07 ㎡。 二期建设:总建筑面积 35235.84 ㎡,其中:1#厂房 10721.76 ㎡、2#加工车间 20988.24 ㎡、1#配套用房 3525.84 ㎡。 |
2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设计合同额在 191.71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建设规模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类似项目是指:近 3 年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已完成、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设计合同额在 15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建设规模的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 | ?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为基准参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 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 10%计取(代理费不足 5000 元,按 5000元计取),费用已包含专家评审费及税金。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备注:国有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在建设费组成中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该项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 ?招标人支付。 ?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12600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备注:国有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在建设费组成中已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该项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
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标(满分 100.00分) 资信业绩(分值:0.0~50.0 分) | 近 3 年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评分规则: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每个得 5 分,满分 50 分。 类似项目是指:设计合同额在 191.71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备注:①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②完成的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为准,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以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③评分规则由招标人自拟。】 | 近 3 年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评分规则: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每个得 10分,满分 50 分。 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设计合同额在 150 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 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备注:①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②完成的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为准,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以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