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日期:2024-11-19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页修改“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原文件:
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现场递交和磋商。
现场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36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大厦8楼801会议室】
接收人:【洪女士】【023-#】
修改为:
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现场递交和磋商,确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以邮寄方式递交。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且不能亲临现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视为认可开标程序及采购结果。邮件包裹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包裹密封不属于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二次报价单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单独再密封)。
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方应充分考虑邮寄过程中存在的一切影响送达的因素及可能,确保响应文件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前送达采购人,若在截止开标时间前未能送达的,责任及损失由响应方自行承担。
现场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36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大厦8楼801会议室】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36号2602室】
接收人:【洪女士】【023-#】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6页修改“3.4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原文件:
3.4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1】份;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修改为:
3.4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1】份;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二次报价单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单独密封。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8-9页修改“3.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原文件:
3.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1】项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确认函及【12】项分项报价表(最终报价)可现场磋商确认后再提供。
修改为:
3.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1】项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确认函及【12】项分项报价表(最终报价)可现场磋商确认后再提供,若响应方为非现场响应,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11】项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确认函及【12】项分项报价表(最终报价)需单独封装;不与首次报价函及其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起封装。
重庆农村 (略)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