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5—*
通讯地址:壶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承诺文件 | ||||||||||||||||
1 | 年产*吨生石灰超细粉、*吨熟石灰粉加工生产线项目 | 壶 (略) | 壶关县 晋庄镇西山后村 | (略) | 项目位于壶关县晋庄镇西山后村,租用壶 (略) 厂区闲置空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333m2。建设内容主要为生石灰超细粉生产线、熟石灰粉生产线、配套原料及产品储运系统等。建设规模为年产*吨生石灰超细粉,*吨熟石灰粉。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石灰精细粉、熟石灰粉生产线入料废气 原料由铲车送至原料斗,料斗入口采取三面围挡+顶棚半封闭措施,入口顶棚设引风口,入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及《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气防办(2019)9号)、“确保除尘后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管控要求。 (2)生石灰精细粉、熟石灰粉破碎系统废气 原料由破碎机破碎,在入料口和出料口分别设置1m×1.2m集尘罩对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3,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及《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气防办(2019)9号)、“确保除尘后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管控要求。 (3)消化、选粉系统废气 设两台石灰消化机,二、三级消化器分别设置集气罩,消化废气经收集引入1套脉冲塑烧板除尘器进行处理。选粉机自带旋风收尘器及布袋收料器,循环风通过管道循环,废气经引风管通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选粉和消化器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3,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及《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气防办(2019)9号)中“确保除尘后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管控要求。 (4)料仓废气 设1座氢氧化钙中间罐、3座生石灰精细粉原料仓、2座氢氧化钙粉原料仓、2座生石灰精细粉筒仓、2座氢氧化钙粉筒仓,每个仓顶设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3,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及《关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气防办(2019)9号)、“确保除尘后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管控要求。 (5)原料装卸、输送转运废气 设原料全封闭库房、喷淋洒水。上料、破碎、选粉、消化、输送转载点采取密闭措施。原料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走廊,产品采用螺旋输送机和提升机输送,抑制粉尘产生。 (6)运输扬尘 限制汽车超载,运输时采用全封闭措施。运输汽车出厂前对轮胎、车体进行清洗, (略) 面。厂区 (略) (略) 两侧种植绿化带。严格管理车辆,在经过村庄时减速行驶。 (7) (略) 移动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气 使用排放达标、环保检测合格的设备,并按要求及时维修、保养。使用的燃料、机油及氮氧化物还原剂要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无生产废水。 (略) 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降噪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正常工况下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污染防治措施 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消化废渣、选粉废渣外 (略) 。 厂区内设垃圾桶,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要求贮存和管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统一进行处理。 五、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防渗分区及防渗措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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