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新 (略) 成立审计组,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5月31日,对新蔡县文化广 (略) (以下简称 (略) )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是县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全县 (略) 场发展,对 (略) 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 (略) 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局内设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文化艺术和公共服务股、传媒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产业发展股、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 (略) 提供的2023年度会计账簿、凭证、数据与依照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进行审计后认定的数据基本上是相符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23年度财政收支状况,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财政收支基本合规。本次审计也发现,存在公务用车购置科目编制不合理、列支非预算单位费用、应清理未清理其他应收款、未按规定会计科目记账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用车购置科目编制不合理
(略) 2023年预算报表和明细账反映: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年初预算*元,实际执行0元,执行率0%,公务用车购置科目编制预算,但实际上未购入公务用车,该科目编制不合理。
(二)列支非预算单位费用*元
(略) 2023年列支剧团人员生活补助和老剧团公厕水费、维修费等共计*元,剧团已改制为新蔡县 (略) ,属于非预算单位。
(三)应清理未清理其他应收款*元
(略) 账面反映截至2023年12月其他应收款结转金额*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
(四)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元
(略) 及其二级机构县文化馆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元,购入电脑、空调未纳入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其中 (略) 购入电脑3299元,县文化馆购入空调*元。
(五)未按规定会计科目记账
(略) 2023年将公务接待费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共计7261元。
(六)未按规定设置明细账
(略) 2023年明细账及财务报表无法反映部门预算支出规定科目,如:公务接待费、办公费等款级科目未按规定设置。
(七)未按规定填制记账凭证
(略) 2023年未按规定填制记账凭证,每月将所有支出计入一张凭证,未按规定将支出按照办公费、差旅费分类填制记账凭证。
(八)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
(略) 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列支公务用车燃料费*.59元,未实行定点加油制度,公务用车在不同的加油站加油,开具发票列支公务用车燃油费。
(九)公务接待费支出手续不齐全
新蔡县博物馆2023年列支公务接待费3000元,未按规定附接待公函,公务接待费支出手续不齐全。
(十)未按规定建立内审制度
(略) 2023年度未按相关规定建立内审制度,开展内审工作。
四、 (略) 理及整改情况
上述审计情况,新 (略) 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 (略) 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对审计查出的问题, (略) 已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已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问题整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