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寻乌县深寻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 (略) 政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寻乌县 (略) | ||
行政区域 | 寻乌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30日17:5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赣州虔晨 (略) (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金碧豪庭3、4-1-13A、15号店面)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赣州虔晨 (略) (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金碧豪庭3、4-1-13A、15号店面) | ||
预算金额 | ¥37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 | ||
采购单位 | 寻乌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寻乌县工商银行四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凌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虔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金碧豪庭3、4-1-13A、15号店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工0797-*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告附件-*-Q-C005.docx |
项目概况
寻乌县深寻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虔晨 (略) (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金碧豪庭3、4-1-13A、15号店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005
项目名称:寻乌县深寻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寻乌县深寻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国内工程) | 1 | 项 | 寻乌县深寻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其他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83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清晰复印件);(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响应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虔晨 (略) (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金碧豪庭3、4-1-13A、15号店面)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报名(*@*63.com);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线上报名,需提供现场获取文件要求的全部材料扫描件并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同发至邮箱)。
售价:¥*(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虔晨 (略) (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金碧豪庭3、4-1-13A、15号店面)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虔晨 (略) (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金碧豪庭3、4-1-13A、15号店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万*仟元整(¥*.00元),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2.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4.已下载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开标事项通知:
5.1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活动的携带《进入寻乌人员健康状况申报表》和《告知书》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确认或开标现场填写,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投标单位代表提前到达开标现场,以做好防疫登记。
5.2.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代表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在门口测量体温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入场进行防疫登记并签到。为减少人员流动,凡进入开标工作区域的,一律不能随意走动,宣布评审结果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统一离开。
5.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工作区域: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点疫区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属于上述情况的投标单位代表,可在开标工作区域门口检测岗处递交投标文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5.4.自开标现场活动结束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本人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行业监管部门和代理机构。
5.5.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标工作区域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严禁吸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严禁聚集交流,做好健康防护,维护好开标工作区域卫生和秩序。
现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站、关注本项目发布的最新信息。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寻乌县 (略)
地址: (略) 寻乌县工商银行四楼
联系方式:凌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虔晨 (略)
地 址:寻乌县长宁镇长安大道金碧豪庭3、4-1-13A、15号店面
联系方式:彭工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 话: 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