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庐江县教育体育局庐江新三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庐江新三中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庐江县城北片区,同大路以东、兆河路以西、新渡路以北 | |||
建设单位: |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庐江县城北片区,同大路以东、兆河路以西、新渡路以北,新建庐江新三中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综合楼、食堂、宿舍楼、报告厅、体育馆、400米跑道标准运动场及大门、道路、绿化附属等工程。该项目已于2021年1月25日取得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文号:庐发项[2021]446号),项目代码为2020-*-83-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实验室内设置通风橱。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通过通风管道输送到实验楼楼顶经1根23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经1根19m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食堂的相关标准要求。 生活垃圾用带盖式不透水的垃圾桶收集在垃圾收集点暂存。垃圾收集点定期喷洒消毒、除臭液,垃圾日产日清,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校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实验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由学校 (略) 政污水管网;实验废水经收集后进入酸碱中和池,pH池调节至6~9后,经学校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标准。按要求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配电房、风机等。建设单位应通过合理布局,通过采取设置专用设备用房、墙体隔声、基础减震和加强设备管理等有效措施,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和4类标准要求,东北侧敏感目标申山村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隔油池废油脂、实验室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厨余垃圾按照《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要求,由餐厨垃圾收集桶(加盖)收集后,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隔油池废油脂定期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实验室实验废液、破损的废物、废试剂瓶等分类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送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执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