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通州区台湖镇新河村东北部,东六环次渠桥东南,京津高速以北,潞西路以西
公示时间:2023-11-29
受理时间:2023-11-1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①在全密闭坡道、垃圾转运车间(一层压缩车间及出料间、二层卸料平台及卸料口)及污水间的污水池采用负压收集废气,经“化学洗涤”除臭系统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在全密闭坡道、垃圾转运车间(一层压缩车间及出料间、二层卸料平台及卸料口)同时采用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进行处理。②化验室检测过程中使用挥发性试剂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送至一套活性炭箱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罐车外运至台湖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产废水、化验废水、渗滤液及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由罐车外运至台湖污水处理厂。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生活垃圾与收运的生活垃圾一并压缩处理后,由垃圾转运车 (略) 通州区永乐店发电厂进行焚烧;污泥、废滤芯、废MBR膜、废填料 (略) 通州区永乐店发电厂进行焚烧,滤清器和滤芯、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化学试剂、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全部妥善存储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转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刘晟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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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东方博环(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通州区运河西大街24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