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永定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21]12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略) (略) 改造)(投资项目代码:2407-*-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城区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 (略) 及周边的雨 (略) 改造约1860米,采用* HDPE双壁波纹管,检查井约40座以及其他人行道改造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89.*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