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 (略) 生物催化剂(酶)制剂法生产功能食品原料线及生物科技孵化平台(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生物催化剂(酶)制剂法生产功能食品原料线及生物科技孵化平台(一期)
二、建设地点:四川北川经济开发区起步区
三、建设单位:绵阳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藏国策 (略)
五、项目概况:绵阳 (略) 拟租赁北川 (略) 闲置厂区(位于四川北川经济开发区起步区)实施生物催化剂(酶)制剂法生产功能食品原料线及生物科技孵化平台(一期)项目,占地面积为45797.9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1#车间(布设种子罐、发酵罐、补料罐、转化罐、脱色罐、微滤膜、超滤膜、蒸发浓缩器、结晶罐、板框压滤机、离心机等生产设备,用于氨基酸粗品生产),2#车间(主要布设蒸结晶罐、混合机、干燥机等生产设备及准备区,用于精制提纯),3#车间(主要布设发酵罐、转化、微滤、超滤、离心、结晶、离子交换、层析、干燥等生产设施),副产品车间(布设菌渣储存、母液储罐、板框压滤机、双锥干燥机、喷雾干燥塔、旋风分离器等设备),公辅工程(纯水制备站、循环水系统、冷冻系统、锅炉房等),储运工程(原料库、成品仓库、危化品仓库、危化品储罐区、氨水配置区等),办公生活设施(行政楼、技术中心、食堂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危废间等)。建成后,年产γ-氨基*酸、β-*氨酸、L-丝氨酸、天门冬酰苯*氨酸*酯、维生素B、L-脯氨酸、L-谷氨酰胺、Nisin(乳酸链球菌素)、番茄红素食品添加剂合计2599.2吨。
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783.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实施改造,须按国家、 (略)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建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施工完毕,及时做好施工迹地生态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分类分质收集预处理。高浓废水(废菌液、超滤废液、脱盐废液等)、高盐废水(废液、盐析废液、离子交换废液等经蒸发脱盐系统预处理后)、废母液(经副产品车间烘干预处理后)、设备清洗水、地面清洁废水、技术研发中心废水、蒸汽冷凝水、喷淋塔废水、纯水站污水、循环水站污水、软化水站污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隔油预处理)、初期雨水统一排入拟建污水处理站(主要采用格栅+调节池+ABR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川新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标排入安昌河。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传输管道及发酵罐均为密闭。发酵工艺废气由各罐体排气口排出后经管道密闭收集,经各自产线水喷淋塔与处理后接入废气处理系统1(生物过滤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灭菌蒸汽经冷凝后,不凝尾气进入废气处理系统1处理;储罐挥发的酸碱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喷淋塔预处理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1处理;污水处理站各恶臭单元密闭并设置集气系统,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预处理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1处理;干燥破碎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1处理;危废间密闭并采用负压收集装置,废气经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预处理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1处理;技术实验中心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经废气处理系统2“采用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工艺”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废气经18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恶臭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加强储罐、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以1#车间、3#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离心机、粉碎机、蒸发器、泵、风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菌渣、母液干燥废渣收集后外售作为有机肥原料;一般原料废包装袋、废包装桶收集后外售利用;废反渗透膜、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检验药品、废试剂及其废包装物、实验室废液、*醇回收残液、废盐渣、危化品原料废包装袋(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脱色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营运后应进行鉴别,未鉴别前按危废管理)、污泥(营运后应进行鉴别,未鉴别前按危废管理)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车间、危废间、储罐区、危化品库房、污水处理系统及管道等重点区域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的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区、储罐区设置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采用自动分析、调节和报警系统,生产工艺自动切断系统和紧急停车连锁系统,以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
2、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车间四周设置物料泄漏导流沟、储罐区设置围堰,并落实足够容积的雨水收集池、应急收集池等的建设,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版),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为允许类。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020-*-14-03-*]FGQB-0169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环境保护厅文件(川环建函〔2011〕341号、川环建函〔2016〕94号)及《四川北川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四川北川经济开发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项目所在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北(2020)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号)证明为工业用地;四川北川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具文同意项目选址。项目符合北川县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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