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8日,我公司委托新疆 (略) 承担“新疆 (略) 年产*吨邻氨基苯*酸*酯、*吨水玻璃、*吨次氯酸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 (略) 年产*吨邻氨基苯*酸*酯、*吨水玻璃、*吨次氯酸钠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温宿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厂内区空地建设,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新建车间、罐区、配电间、机柜间、控制室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吨邻氨基苯*酸*酯、*吨水玻璃、*吨次氯酸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 (略)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环评单位地址: (略) (略) 1号环保局高层
环评单位联系人:徐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