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各方:
上 (略)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申请人上海中吉企业 (略) (略) 第三 (略) 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略) 第三 (略) 于2020年2月5日作出(2020)沪03破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 (略) (以下简称“服装城”)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3月3日作出(2020)沪03破27号决定书, (略) 协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基于服装城抵押权人的要求并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管理人拟就部分服装城名下有抵押登记的房屋采用联合竞拍方式进行拍卖处置。
现就本次处置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拍卖处置目的
为促进服 (略) 兴旺,提高服装城园区的整体价值。经各方沟通,有一批从事五金经营业务的商户拟从上海青浦华新迁至服装城园区(部分商户已经在服装城园区内开展经营活动),且有其他商户拟到服装城园区开展经营活动(含品牌酒店等)。该批商户拟长期扎根服装城园区, (略) 名下的房屋。
因此,经征询抵押权人及枫泾镇人民政府的意见,管理人拟对部分服装城名下房屋采用联合竞拍方式进行处置。
二、拟拍卖房屋的范围
仅拍卖部分服装城名下的被抵押房产,不含可能存在产权争议的房产(如有人对拟拍卖房屋清单有异议的,请联系管理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
目前,服装城名下无产权争议的房屋合计961本产证,本次拟拍卖435本产证的房屋,尚余526本产证的房屋另行处置。
三、关于拍卖形式
管理人拟采用联合竞拍方式打包出售,由拟参与拍卖的主体(有营业执照的商户)组成联合竞买体参与竞拍,联合竞买体应推选一名代表参加竞拍活动。
联合竞买体竞得上述房屋后,各商户根据联合体内部约定取得相应的房屋,分别办证。
管理人采用联合竞拍方式拍卖服装城名下房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先前单间/单套拍卖服装城名下房屋时,出现流拍情况导致拍卖价格较低(平均成交价仅为3506元/平方米),不利于提高服装城园区房产价值。
2、根据《 (略) (略) 关于破产程 (略) 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网络拍卖以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为原则。管理人应当积极、灵活采取适当措施,提高债务人财产的变现价值。管理人可以根据财产的性质、状态、是否为重整所必需等情况,采取整体营业转让、多项财产合并处置、分别处置、增值后处置等适当方式,提升债务人的财产和营运价值。
基于上述理由,为维护及提高破产财产价值,管理人拟采用联合竞拍方式出售服装城名下部分房屋。
四、关于房屋拍卖的价格
(略) 场价格,每套房屋价格大致为*元~*元(底楼1间+3楼1间,面积合计约138平方米)、55~*元(底楼1间+2楼1间,面积合计约138平方米)。管理人拟委托评估机构对拟拍卖的房屋进行资产评估,最终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为准。
为避免房屋被低价竞得,房屋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如本次联合竞拍无人出价,管理人不安排打折后二次拍卖。
五、关于实体经营底价参拍保证金
拟参拍的联合竞买体应向管理人缴纳实体经营低价参拍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已经与管理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如拟参与竞拍联合体参拍该承租房屋的,应支付实体经营底价参拍保证金,每套实体经营底价参拍保证金为*元(1套是指底楼1间+2楼1间或3楼1间);未与管理人签订租赁合同的竞拍意向者,如拟参与竞拍联合体参拍房屋的,需支付实体经营底价参拍保证金*元(1套是指底楼1间+2楼1间或3楼1间)。
联合竞买体向管理人指定账户全额支付实体经营底价参拍保证金后,管理人发布拍卖公告。
如拍卖时参拍人未出价,管理人不予退还上述实体经营底价参拍保证金;该实体经营底价参拍保证金不得抵作房款,参拍人竞得房屋后,管理人将对其实际经营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如自其竞得房屋后3个月内,在该房屋内开始从事实体经营的,管理人将退还该实体经营底价参拍保证金(不含利息),否则,管理人不予退还该实体经营底价参拍保证金。
如本次联合竞拍无人出价的,管理人不安排打折后再次拍卖。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本次联合竞拍未能实施的,管理人将退还已经收取的实体经营底价参拍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关于本次联合竞拍的流程报备
根据《 (略) (略) 关于破产程 (略) 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向管理人申请就该特定财产变价处置并行使优先受偿权的,管理人应及时进行审查。担保财产并非重整所必需、担保财产处置不损害债务人财产整体价值的,管理人应及时启动拍卖,不得以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等事由予以拒绝或拖延。
基于上述规定,本次联合竞拍无需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时,管理人已经就本次联合 (略) 第三 (略) 及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进行了报备。
特此说明!
上 (略) 管理人
2022年11月7日
附:本次拟联合竞拍房屋清单。